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7:01:00 336 人看过

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最新规定是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管检察官进行审查,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同意以后再由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经过批准决定以后承办人员填写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根据立案决定书正式对案件展开侦查。

一、检察院不起诉听证会多久出结果

检察院不起诉听证会后的三十天内出结果。并非是所有由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的刑事案件,都会被检察院做出起诉的决定,若是经过审查,发现移交上来的证据不足以量刑等不满足起诉条件的,受理该刑事案件的检察院,会决定不起诉,并公开。做出不起诉决定必须要遵守程序规定。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1、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3、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不起诉的善后工作。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等。

5、报请批准。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不起诉决定的要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报案到立案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

三、行政处罚案件制作的流程分为几部分

一、发案与立案:1、发案案源一般有:上级部门交办;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一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二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二、调查取证。三、案件核审。四、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意见或者举行听证。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办案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按照要求,制作规范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加盖办案机关的公章。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以办案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六、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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