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质押合同的违约金标准
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股权质押生效条件
(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三、什么是股权质押
(一)股权质押的意思:股权质押是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的,就是给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债务人(公司)或则是第三人据法合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倘若是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或者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文中所表示的“股权”既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给出的资金,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
(二)股权质押有哪些效力:
1、对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2、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质物和挚息。
3、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方,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包括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以及质权保全权。
4、出质人就出质股权享有的权利一般包括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以及余额返还请求权。
(三)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公司进行股权质押,一般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财务状况难以保持正常经营,急需资金补充现金流。
-
股权质押后质权人违约怎么办,股权质押实现方式
313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中如何约定质押期限的规定
454人看过
-
质押合同股权标的怎么写明
310人看过
-
质押合同里的质押金是按合同约定的吗
439人看过
-
债务违约质押的股权如何处置
90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公证收费标准是多少
127人看过
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其中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来设立担保。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更多>
-
质押股权违约的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2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是: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3、在第2情形中,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
-
股权质押合同中质押质押合同有哪些特点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包括: 1、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
-
押金合同违约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7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也是如此。2、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确定,和违约金以及损害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3、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以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
-
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的执行地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5股权质押合同的履行地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质押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无约定的,可达成补充协议或依照诚信原则、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
-
股权质押的违约责任应如何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3股权质押后质权人违约的,质权人承担违约的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辟谣】 股权质押必须办理登记? 真相:是的 解析: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