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21:00:34 233 人看过

关于印发《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1年10月19日

民发[2001]306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精神,开展和规范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与教育部联合制定了《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大,情况复杂,各级民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试行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请及时上报。

第一条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三条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接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定审批设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发给《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到同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第四条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县级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申请登记的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四)办学许可证(副本)。

第六条民政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依法简化登记手续并核准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七条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电请;在电请书上应当载明变更事项、原因和方案等。

修改章程的,应附原章程和新章程草案;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出具变更后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六款规定的其他材料;变更开办资金的,应当提交有关资产变更证明文件等。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变更后,由民政部门核验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交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由民政部门换发新的登记证书。

第八条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当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

(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算报告;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和财务凭证。

民政部门准予注销登记的,应当发给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证明文件。

第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对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吊销《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对该机构撤销登记。

第十条本办法下发之前已经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复查登记工作自本办法下发之日开始,至2001年12月31日结束。

对经审查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或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复查登记手续的单位,民政部门不予登记。

第十一条民政部门对依法登记的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20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要登记后才能使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刻印公章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四、印章的管理和缴销(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以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如五角星两侧加横线。(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六)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其全部印章。(七)登记管理机关对收缴的和民办非企
    2023-06-01
    405人看过
  • 博罗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办理地方在哪
    一、办理地点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民政局窗口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2016年)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登记,监督管理其名称的使用,保护其名称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2016年)第十条第三款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5-28
    333人看过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XX民政局: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1、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2、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3、已经有开办资金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资金性质是(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4、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社会大众都知道能够找到的具体地址〕,性质是(自有或者租用、借用)5、申请登记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行(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民政、法律服务或者其他),其性质是(必须载明是否是利
    2023-05-02
    208人看过
  • 哈尔滨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条件与材料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联系电话办理条件持有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文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所需材料1、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的文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5、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下列事项的,还应提交相应材料:——住所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开办资金增减的,出具变更后的验资报告;——业务范围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的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的,提交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
    2023-05-30
    139人看过
  • 南昌青山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材料
    申请成立要提交:1、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4、场所使用证明;5、拟任负责人的情况、身份证明;6、章程草案。许可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南昌市青山湖区民政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2023-12-24
    183人看过
  • 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实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023-06-05
    420人看过
  •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需要哪些材料?(登记+变更+注销)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登记申请书(举办者签名或举办单位盖章的)(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3、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学校、福利机构另须分别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5、场所使用权证明并附房屋消防安全证明;要求: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买卖合同复印件;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用期限需在一年以上(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要求:人事关系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的,需另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司法公证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7、章程,要求: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规范拟定(原件
    2023-05-29
    234人看过
  • 博罗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办理需要的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1)有规范的名称(应先取得区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名称预先核准);(2)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前置许可或审批的,应先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执业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二、办理地点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民政局窗口三、办理时限20(工作日)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2016年)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
    2023-05-11
    162人看过
  • 铜川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铜川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人备案表或举办单位资质复印件2.章程草案3.陕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调查表4.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直接登记不需要)5.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或不动产证)6.验资报告7.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8.成立登记申请书9.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捐资承诺书10.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1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二、铜川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
    2023-05-18
    231人看过
  • 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五)有必要的场所。二、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
    2023-05-18
    461人看过
  •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去哪里办
    一、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去哪里办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指定的行政服务部门或民政局窗口进行办理。这是为了确保所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均符合当地政府的监管要求,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营。二、民办非企业登记的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规定了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2.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则详细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登记事项变更等具体事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三、民办非企业登记流程及变更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审查批准、颁发证书等步骤。1.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
    2024-07-11
    421人看过
  • 深圳龙华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在什么地点
    一、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二、办理时限20(工作日)三、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登记,监督管理其名称的使用,保护其名称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受法律保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2016年)第八条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
    2023-05-11
    86人看过
  • 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法律及政策依据: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申请条件: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材料: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登记申请书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8、住所证明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告知方式: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
    2023-06-08
    50人看过
  • 如何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如何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注册流程: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本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2.民政部门现场勘察、核查、做出决定;3.民政部门向符和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登记证书》,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新闻公告。二、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需要。根据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金额上式中的收入总额,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他收入。三、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什么材料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以下材料:1.成立登记申请书:包含拟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背景、名称解释、业务范围、申请理由等信息,并且需要有举办者的签名或盖章。
    2024-02-04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你好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业务主管单位对筹备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章程、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同意登记的证式文件。 2.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要符合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准确反映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其组织机构应当与成立的宗旨、所承担的业务及本单位的规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有哪些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4
      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 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
    • 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将6-11月的所有收支进行分类汇总,只做财务报表,在11越做纳税申报时一并申报即可。
    • 非企业单位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民营非企业公司的处理条件如下:1、经业务主管公司审查同意,有正式文件批准2、有规范的名称,名称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民营非企业公司名称管理暂行规定》3、必要的组织机构4、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员工5、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设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 民办非企业单位能不能去工商局登记抵押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7
      “抵押物”一般是贷款或诉讼才会遇到的名词,为何要去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