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2:25:53 270 人看过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一、仲裁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二、法院申请回避的条件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有:(1)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所谓近亲属,一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2)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谓利害关系,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会直接或间接涉及审判人员本人的利益。(3)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注意,这里的“其他关系”是有限制的,即是“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其他关系。

三、申请法官回避的理由有几种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当事人要申请法官回避须提供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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