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惠扶助暂行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55:03 274 人看过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惠扶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为切实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131号令)和《衢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市政府第16号令)的精神,结合市本级城乡的实际,特制定衢州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惠扶助暂行办法。

一、户籍在衢州市本级城乡的居民、村民,经区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期间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优惠扶助。

二、在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的低保对象,劳动部门应优先推荐就业;农村的低保对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依据用工单位的需求和本人的要求,优先推荐就业,免交有关费用。有关部门、单位对低保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录用。

三、低保对象就医可凭《衢州市市区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卡》在市区医院及户籍地乡(镇)卫生院,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疗费、肌肉注射费。患病住院期间,减半支付住院床位费。

四、低保对象从事个体经商、社区服务,工商部门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减半收取登记费和管理费。有关部门优先优惠提供场地、摊位。卫生防疫部门减半收取体检费,税务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减免有关税费。

五、租住公有住房的(无房改房),住房租金由住房产权单位给予减半收取。

六、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日常生活用水、用电,电力局、自来水公司也要给予社会救助政策。

七、子女在校读书的,所在学校免收九年制义务教育段的杂费,减半收取高中段(职高、中专、技校)的学杂费(不包括自费生)。优先给予慈善助学或结对助学。

八、有线电视收视费减半收取。

九、农、林、水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低保对象发展名优果、茶、菜和水产等高附加值的种养生产,并以包户形式给予技术指导。

十、残联免费为低保对象提供就业职业技术培训。

十一、需要法律援助时,可按程序向司法部门申请减免律师费、诉讼费和公证费。

十二、免缴各种社会性集资等款项。

十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在开展志愿相助、包户服务、助学帮困、结对扶贫等送温暖活动时,要优先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本优惠扶助暂行办法由衢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2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文章
  • 淮南市城乡低保救助再次提标保障其基本生活
    今年我市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水平将再次提标,以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这是记者10日从淮南市民政局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据了解,淮南建立城乡低保制度和规范五保供养制度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适时的调整低保、五保供养标准。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再次提高,由现在的320元/人提高至360元/人,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13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年保障标准由1500元/人提高至1650元/人,新标准从今年1月份起已执行。市民政局低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的上涨,现行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救助标准已难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标准,是淮南市委、市政府切
    2023-05-08
    344人看过
  • 重庆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下家庭扶困办法
    为了保证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下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逐步安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国家调整粮食销售价格政策出台,特制定本办法。一、补贴原则。定向补贴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家庭,减轻由于粮食供应价格调整后新增加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少需求。二、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补贴对象为本市十一区的非农业户口、享受国家粮食供应、家庭人月均收入在120元(按重府发〔1996〕100号文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以下的居民;十市县城镇的非农业户口家庭人月均收入在100元(含粮食调价扶困补贴)以下的居民。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扶困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发放最高标准为每人每月人民币8.5元。三、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由市及区市县两级财政负担。其中:属区的补贴对象,其补贴资金由市和区财政各承担50%;属十市县的补贴对象,其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0%,十市县财政承担30%。四、组织实
    2023-06-09
    444人看过
  • 泉州市城乡低保对象范围
    低保对象范围一、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的范围: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二、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的范围:(1)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的本市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居民,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或本市外的农村居民,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属于保障范围。(3)在农村定居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混合的家庭,符合本市农村低保条件,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办理材料: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在学的学籍证明、残疾证明、疾病证明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2023-05-10
    285人看过
  • 惠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办理条件惠城区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所需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证;(二)家庭夫妻一方为本市其他区县户口或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有户口证明;(三)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优抚对象提供能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四)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五)提供家庭成员个人一寸彩照;(六)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窗口办理流程受理→复核→审定→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在xzsp.hcq.gov.cn网上注册用户→登录→在线申请事项→填写申请资料→扫描上传电子资料→提交申请→提交原始材料到相关业务窗口→等待业务办理通知办理时限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办事窗口救灾和社会救助股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
    2023-05-10
    489人看过
  •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实施优惠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户(以下简称低保特困户)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2]0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实施优惠办法作如下通知:一、城市居民低保特困户可享受下列优惠(一)自来水费。县(区)特困户每户每月免交4吨自来水费,市区特困户每户每月免交6吨自来水费。由城建部门负责落实。(二)电费。县(区)特困户每月免交6度电费,市区特困户每户每月免交8度电费。由供电部门负责落实。(三)医疗费。县(区)低保特困户人员到县(区)公立医院治病免收门诊普通挂号费,其各种检查、诊疗费减免20%(不含药费);市直以上单位低保特困户人员到市第一人民医
    2023-06-09
    466人看过
  • 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凡属本市户籍人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都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不包括农村五保户)。(二)申请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救济1、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水平的;2、家庭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有超出家庭人员居住面积需要并用于牟利的房产或其他不动产的;3、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参加劳动的;4、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三)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计算1、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各类劳动收入;2、继承、接受赠与以及利息、红利、有价证券等收入;3、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养老金、赡养费、抚养费等;4、其他应计入的家庭收入;5、家庭收入不稳定时,按申请时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家庭收入属一次性收入时,将其分摊到6个月计算。(四)保障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保障对象申请保障金,由申请者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
    2023-05-29
    168人看过
  • 湖州市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市区各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湖州市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二年七月十七日为缓解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一、医疗保障对象(一)享受定期抚恤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以下称“三属”)。(二)在乡伤残军人。(三)享受定补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部队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二、医疗保障经费(一)经费来源。每年从“三属”、在乡伤残军人、享受定补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优待金中提取50%,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用经费。(二)经费使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用经费的30%统一由各区集中掌握,设立大病医疗保障经费帐户,专人负责管理,重点用于解决优抚对象治大病(住院费用在6000元以上,下同)造成的特殊困难;其余70%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在当地
    2023-06-09
    75人看过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市区扶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优惠措施的
    市区各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市区扶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优惠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以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二年十一月四日关于市区扶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优惠措施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二年十月三日)为更好地关心困难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确保《湖州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市政府第13号令)顺利实施和各项保障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国家保障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就市区扶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出如下优惠措施:一、扶持对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困难家庭,均可获得政府和社会承诺的优惠措施。二、优惠内容(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农村居民家庭,按规定报批后,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可酌情减免公益事业资金、村内筹劳。(二)供
    2023-06-09
    308人看过
  • 求助法院最低生活保障的样本
    不需要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并附有执行根据(判决书、调解书等),然后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的单位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单位每月固定扣划被执行人的收入,作为生活费。如果被执行人每月单位,则要求被执行人每月固定支付生活费到法院或申请执行人账户,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且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一般会决定对被执行人拘留,并限制高消费。申请书范文三尊敬的领导:我是XXX单位职工XXX,我家庭有两口人,月平均收入在1500元左右,家庭人均收入在750元左右。我和前夫结婚多年因病一向末能生育子女,经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医治。直到2009年11月最后生下女儿。因身体因素导致女儿早产。女儿一出娘胎就在儿科抢救。(在这以前就为了医病不但花光了家里夫妻俩的全部积蓄和收入还多方借债。)女儿的早产给本来就贫困的家庭带来了更多的困难。使一贫如洗的家庭旧债末还又添新债。但为了孩子再苦再
    2023-08-05
    266人看过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规定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规定如下: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2、领取社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或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社会困难户。
    2023-05-01
    274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规范保障资金管理机构的财务行为,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金,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首都社会稳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规范保障资金管理机构的财务行为,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金,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首都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城市低保制度而筹集使用的资金。第三条:保障金的性质和使用原则本办法所称保障资金是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专项资金,具体是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低收入居民粮油供应帮困资金、定期社会救济费、
    2023-06-09
    314人看过
  • 唐山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障标准及保障资金第三章家庭成员的认定及收入的计算第四章申请、审批程序第五章低保待遇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农村困难居民的最低生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常驻农村户口的农村村民、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可依照本办法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第三条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最低生活的原则;(二)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三)属地管理的原则;(四)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四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市、县(市)、区财政、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工
    2023-06-09
    452人看过
  • 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对市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省对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管理,贯彻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和《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将符合规定标准的城市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资金筹集的主体是同级人民政府。对保障任务较重且财政困难较大的地区,省财政在本级财力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补助。对于中央、省属企业较为集中,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过程中新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数较多的市,省财政将适当提高补助比例。省财政补助与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绩挂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绩考核办法》由省财政厅与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三、省对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给予补助的条件:一是本级政府预算要按规定足额安排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能够满足保障金发放的实际需要;二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2023-06-09
    399人看过
  • 滁州城乡低保对象管理
    1。建立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对城市一类低保对象(包括无劳动能力的“三无”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及重病人员的家庭)每年审核一次;二类低保对象(包括50周岁以上、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就业或重新就业困难人员,子女未成年的单身家庭及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困难家庭)及三类低保对象(包括因灾因病等特殊情况临时困难家庭,有就业潜力的人员和收入状况随时发生变化的家庭)每半年审核一次。2.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审核,季度微调。3.完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审核机制。将家庭收入变动情况与促进就业政策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取消低保资格。4.对粮油、水、电、燃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上升超过3%)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人群,应通过发放临时补贴解决,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列支,不得据此列为城乡低保对象。
    2023-05-10
    357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多>

    #最低生活保障
    相关咨询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有哪些优惠政策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31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取暖救助。四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一般对象给予350元补贴。 二、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三、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保障对象是什么,其对象范围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为了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于1997年9月2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适用那些法律要求?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2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规定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社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
    • 北碚城乡居民低保申请办法,如何申请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北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确定及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保障对象具有本区居民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农村保障对象主要是因残疾、年老体弱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病、死亡或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人户分离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