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9月27日电(侯荣康吴艳燕包蹇)离职员工在篱笆论坛“揭发”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发帖反击称该员工因贪污公款被开除而蓄意报复,并曝光其身份证和学历证书信息,双方为此互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对方推上被告席。近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发帖内容缺乏事实依据,与客观情况不符,判令双方连续72小时在篱笆论坛上互致道歉声明,并由公司赔偿该离职员工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000元。
去年9月下旬,篱笆论坛上一篇题为《令人震惊:婴儿奶粉出问题,D家月子餐更吓人》的帖子引起某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注意,帖子的内容矛头直指该公司的产品。据公司调查,该帖子的发帖人是一个月前离职的员工崔小姐。公司随即在该论坛针对崔小姐的帖子发表声明,称崔小姐贪污公款被公司开除而心存不满,发帖恶意攻击公司,随该声明一同出现在论坛上的还有崔小姐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信息。
去年10月,崔小姐向法院递交诉状,两个月后公司以相同案由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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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誉受损需赔偿吗:员工因辞职引发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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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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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名誉权怎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劳动法规中还没有规定说劳动者人品有问题须调岗的法理依据,你完全可以依法维护你的劳动权; 同时,诽谤须有证据,还有就是影响范与后果,如果这些都存在你可以走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侵害赔失。不过你这应是两个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也就是要打两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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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行使诉权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认定: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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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公司隐名股东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公司隐名股东引发的纠纷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从而成为隐名股东。由于我国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认定缺乏明确界定,造成如何解决隐名股东相关问题成了司法实践中处理公司案例的一个难点问题。那到底应该怎样处理公司隐名股东引发的纠纷?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股东有关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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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情感纠纷引起的侵犯名誉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4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1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一、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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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规模与名誉权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7第一,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是所有的民事主体,而是依据是否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定,因而有的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有的则不享有,它具有专属性。 第二,取得和丧失权利的方式不同。公民自从出生时起、法人自其成立时起就开始对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而荣誉权并不是公民一出生便能享有的权利,而必须是有了突出贡献被有关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