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人权利保护制度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01:58 231 人看过

1.公司设立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为使公司设立时版的基本情况能权让有关利害关系人特别是债权人知晓;

2.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中的资本维持制度等;

3.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是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制度的最后一道屏障。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一、公司资本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公司法在资本制度的设计上严格贯彻了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这是传统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最重要的保障。

1、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在公司在设立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需经公司全部股东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资本确定原则在客观上保证了公司资本始终处于较真实和较稳定的状态,最有助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2、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应当维持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资本总额相应的财产,其目的是防止亏损以外的原因使公司实际拥有的资本和公司规定的资本不一致。

3.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确定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其目的是为了公司资本总额的减少导致公司责任范围的缩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公司重大事项公开制度

重大事项公开的目的,是为了让公司潜在的或现实的债权人以及社会了解公司的资信状况、责任性质、营业状况及其前景等,从而使债权人在交易前对其有充分的了解,减少交易的盲目性,增加交易的安全性。现行《公司法》的公开制度主要分二个方面:

1、登记、注册事项公开制度。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重大事项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类是公司申请设立文件中记录的信息;一类是公司应予注册的信息。

2、公司财务状况公开制度。公司法规定:凡公开发行股份和公司债的公司,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决议等会计报表,应当公开。

三、优先权制度

《公司法》中的优先权制度一般发生在公司因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终止,进入清算程序是债权人享有的一项特殊的权利。因为债权人承担着公司因经营不善及不可抗力带来的不能实现其债权的风险,又因其不能参加公司管理。

四、提前请求清偿债务制度

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应按约定期限请求清偿,但是在公司发生合并、分力、减少注册资本时,则有权在债务未到期时,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和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保护债权人利益得以实现的一种变通手段。新公司法在旧公司法的基础上作出了补充

五、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新《公司法》在二十条明确规定: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保护制度在公司设立初期的重要性
    公司设立时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包括:1、公司设立时对公司资本的限额制度;2、公司设立时认购缴纳股份制度;3、公司建立的严格标准制度和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为的严格审批制度;4、限制股东出资方式和比例;5、发起人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关于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产生发展的社会经济背景公司之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主要可根据形成公司之债的法律关系的形式的不同分为公司债、合同之债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三种类型。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在经济上实行自由放任主义,法律上以私法自治为指导思想,建立了个人本位和权利本位的法律制度。法律对于公司的成立和公司的行为基本上采取不干涉的方针,所关注的是保证公司这一形式被允许用来满足经济发展和商业社会的需要,它强调的是营利,确保公司制度能得到充分利用,而忽视了与公司行使权
    2023-07-02
    393人看过
  • 保护债权人的重整制度体系
    在重整制度中,可以保护债权人的方式包括: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以及可以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的方式来维护其债权等。一、办理破产会怎样?1、对破产案件的效果。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清算。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2、对债务人的效果。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1)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我国,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宣告前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的身份,就是破产人。所谓破产人,就是民事权利受到破产程序拘束的人。(2)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破产宣告
    2023-06-29
    115人看过
  •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与财务债权保护
    1、我国滥用法人人格逃避金融债务的状况“空壳”公司、“空壳”经营、“一套人、两个品牌”、资本外逃、“假法人”和虚拟股东等现象层出不穷,削弱了公司法人制度应有的作用,损害大量的经济债权,造成社会经济混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0年底,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商业银行开户的62656家改制企业中,有32140家企业逃废债务,逃废贷款本息1851亿元。在逃废债务企业中,国有企业22296家,占逃废债务企业总数的69.37%。逃废债务金融机构贷款本息1273亿元;非国有企业9844家,占逃废债企业的30.63%,金融机构逃废债贷款本息578亿元。这些企业在滥用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方面可以概括如下:1.注册资本不实,法人人格从一开始就不完整。有两种情形:一是创始人虚假出资,骗取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实际没有法人财产;其二,创始人先投入注册资本,在法人成立后,提取资本,使企业
    2023-05-07
    466人看过
  • 公司重组中的债权人异议权制度
    债权人异议权是指公司在设立、合并、分立和经营管理等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定情事下而对此提出异议,并请求法院或主管机关予以解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民事权利。各国债权人异议权主要有以下几种:1.请求解散公司权。公司成立以后,本该认真依法经营,以实现公司及社会利益之目标,但现实中不乏一些公司本身设立目的不纯,或公司管理层或控股股东有非法图谋,因而其行为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请求解散公司权,以维护自己和社会的利益。《日本公司法》第824条规定了债权人的解散公司异议权。该条规定,法院在下列情形之下,在认定为确保公益不能允许公司的存立时,根据法务大臣或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可以命令公司解散:(1)公司的设立基于不法目的进行时;(2)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自其成立之日起一年不开始其事业,或连续一年以上休止其事业时;(3)业务执行董
    2023-06-09
    330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其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可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因为其它债权人不能支配债务人的财产,更不能支配债权人在债务人上设立担保物权的财产,如果债务人在担保物权设定的债权范围以外任意处分财产、自由减少责任财产,就会损害其它债权人的债权。因此设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则可强制性地干预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亦可对债权人的到期担保物权强制干预。当债权人消极地怠于行使权利任由责任财产减少害及其它债权时,其它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维持责任财产。其它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可以有效防止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使债权得以保全。一、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因债权人代位权是其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的债务人行使债权,故其主张的内容应以债权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为限,不得超过债权人的权利范围。如其它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一项或几项担保物权就足以保全其债权,就不能涉及其他债权权利。同
    2023-03-19
    179人看过
  • 债权人利益保护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债权人概念债权人是除股权资金以外的公司主要资金的提供者,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法人单位及企业债券持有者。债权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债权人指一切企业负有偿还义务的对象;狭义上的债权人仅指企业外部提供大量贷款及持有大量债券的资金提供者,本文称其为主要债权人。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扮演着主要债权人的角色。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可以先于股东分配破产财产。但多数情况下,破产财产不足以偿债。如果破产企业清算得早,债权人或许还能获得一些破产财产。但当前客观现实是,破产对企业,尤其是对上市公司来说似乎已经失灵,试想,严重亏损的公司业绩得不到改善,债权人本息得不到偿付,而股价却被哄抬,积累的风险终究会被释放,债权人只能无可奈何地承受损失。二、债权人利益保护1.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意义。首先,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
    2023-04-23
    176人看过
  • 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理基础
    对公司传统目的论的批判和放弃。公司传统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公司机关是在股东会的决策下行为的。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公司发展领域专业化,要求公司及时决策的事务增多,依靠股东会决策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的需要,公司的执行机关董事会逐渐取代股东会,使得公司以股东利益至上的原则发生了动摇,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利益要求成为公司存续的主要原因。公司利益是股东、债权人、职工和其他利害相关人利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因此,《公司法》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保护公司利益的制度建构上。实际上,从经营交易的互利性来看,保障公司利益离不开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只有公司利益的利害相关人能与公司共同分配利益,公司利益的保护才可能是持续性的。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赞同和支持。对于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曾经出现过分歧。如果公司只是股东营利的工具,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就不大现实。但按照各国对于公司的
    2023-03-28
    215人看过
  • 如何在重整制度保护普通债权人
    我国重整制度相关规定的不足与完善我国《企业破产法》显然意识到了普通债权人在程序中的重要地位,也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比如,为了搜集和增加可分配财产,规定了撤销权制度、无效行为制度;为了便于普通债权人参与程序,规定了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为了防止债务人和破产管理人滥用权利,规定了相应的监督审查机制及责任制度等。这些制度从不同角度为普通债权人权益提供了保护,但是结合重整程序的具体特征,《企业破产法》对普通债权人的保护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亟待完善,尤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重整程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需要加以限定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防止重整程序被滥用,立法对重整程序的适用对象有严格的限制。比如日本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还要求是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的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对重整对象虽然未作限制,但为了防止中小企业将重整程序作为垂死之前的最后挣扎,2005年修正后的美国破产法通过精简听证程序、严格提
    2023-06-05
    293人看过
  • 公司破产债权人利益是否获得平等保护
    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是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案债权人利益是否获得平等保护债权人利益保护目前是有清偿顺序规定的,不是具有平等的权利。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
    2023-02-23
    254人看过
  • 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维护银行债权
    为促进银企、银行间互信互惠关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维护银行债权,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4月27日,开封银监分局联合市银行业协会组织召开全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协议签订大会。15家银行业机构负责人与首批41家客户逐户签订债权人委员会协议,涉及贷款余额49.52亿元,占全市银行业对公贷款余额的7.9%,这标志着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在我市银行业全面实施。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是中国银监会、河南银监局2016年一项重点工作,旨在构建各债权人一致行动的平台,推动债权银行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实现既充分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又有效保全银行资产的目的。开封银监分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秦志锋亲自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制订下发实施方案。下一步,将推动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建立有效运行机制,发挥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加强全市
    2023-06-05
    98人看过
  • 新公司法表决权限制制度是什么
    表决权限制制度是指规定一定的持股比例,股东所持股份中超过这一比例部分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不再是一股一票,而是一股以上一个表决权。一、相关规定表决权限制制度已成为国际公司立法通行规定,如比利时和卢森堡法律规定:在股东大会上掌握超过公司股份40%的股东,其超过的股份丧失表决权。意大利1982年《意大利商法典》第157条就规定,股东在100股内的,每5股一个表决权;超过该限度的部分,每20股一个表决权。我国新《公司法》仍然坚持传统公司法的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对资本多数决原则规定有一定的限制,但规定较为暧昧,其唯一的效力源于公司章程。笔者以为,现实中公司章程的决定程序仍坚持资本多数决原则,期待大股东在制定章程时限制其表决权无疑是妄想之举。这中任意性的规定不可取,在现实中无实践可能性,永远是
    2023-03-22
    62人看过
  • 产权制度保护产权维护
    一、产权制度保护产权维护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关键是要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领域体现法治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要在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取得工作实效。二、产权制度的基本信息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就是人类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果。从私有财产的出现到市场经济的确立这几千年的历史中,产权一直被视为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指的是财产的实物所有权和债权,它侧重于对财产归属的静态确认和对财产实体的静态占有,基本上是一个静态化的范畴。而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时期,这一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概念已经日益深化,其含义比原来宽泛得多,它更侧重于从经济学的
    2023-06-04
    310人看过
  • 公司股东是否有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被告:1、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发生公司财产与其个人财产混同时;2、多股东的公司,当出现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时,可以列为共同被告。具体包括:资本显著不足、过度支配(一般发生于关联企业之间)、人格混同、财产混同等。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应该怎么办公司股东抽逃资金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2023-07-01
    121人看过
  • 论公司诉讼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途径
    一、公司诉讼的法律依据和债权人诉讼的基本分类公司诉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十二条共列有22种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则有20处明确规定可以诉讼的条文。上述案由的规定是以案件类型分类,公司法可诉条文则是以公司类型及公司经营阶段进行分类,不是以公司诉讼主体分类,本文是以债权人主张为主线进行阐述。笔者认为,在案由中如下纠纷可以债权人为主体身份诉讼,主要有:1、股东出资纠纷(《公司法》第28条、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第94条股份公司部分);2、发起人责任纠纷(第95条股份公司);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第20条3款、一人公司第64条);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第150条);5、清算组成员责任纠纷(第190条及相关司法解释);6、公司清算纠纷(第184条债权人可申请指定清算组)。
    2023-04-02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设立时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主要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9
      公司设立时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1、公司设立时对公司资本的数额限制、认购缴纳股份、严格准则制度; 2、对股东出资方式和比例的限制制度; 3、发起人责任制度; 4、其他制度。
    • 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与债权平等保护原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0
      代位权的传统理论中强调“入库规则”,指依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法理,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然后再由债权人依据债的清偿规则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是债权平等保护原则的内在要求。
    • 所谓重整制度保护债权人怎么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1
      在重整制度中,可以保护债权人的方式包括: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以及可以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的方式来维护其债权等。
    • 著作权权利制度中的保护期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1
      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着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保护期为五十年的情形。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 公司债务权利如何保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1、赋予债权人抑制公司在即将破产清算前非法处分公司财产的行为。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已是被各国立法、判例和学说承认的事实。 2、赋予公司债权人集体重大利益参与、决定权。 由于股东有限责任的运用,使公司及其财产成为公司债权人利益之唯一的担保主体和财产来源,因而当公司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债权人的利益时,征求公司债权人的意见或赋予债权人异议权,便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