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更换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0:05:25 350 人看过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二、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证时,要新的产权证下来了才能办理,需要的资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

三、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土地证更换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证的更名和过户的流程都是一样的,要先把土地证对应的房产证先进行过户或更名后,再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或更名。

土地证的办理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6、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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