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与交货地的规定有: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2、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3、协议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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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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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6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于合同交货地不能由双方协议补偿确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和合同内容确定的,可以适用下列规定确定合同交货地点: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一个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一个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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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合同履行地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于合同交货地不能由双方协议补偿确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和合同内容确定的,可以适用下列规定确定合同交货地点: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一个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一个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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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相关的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4合同履行地的原则具体如下: 1、有约定按约定履行; 2、无约定的,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 3、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5、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6、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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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认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仲裁优先管辖地。 2008年5月1日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该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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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赠与合同必须履行,有哪些相关的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4必须履行的赠与合同包括: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该类型的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