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与交货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08:42:49 73 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与交货地的规定有: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2、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3、协议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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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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