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如何被严格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1:32:20 489 人看过

“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拒腐防变的“护身符”,对于守护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法规规章,严格按照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或截留。要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使用、管理等重大问题上,坚持集体讨论,做到公开透明。要及时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一致。不得滞留、挪用社会保险费收入,不得设立过渡户。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要全部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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