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羁押期间如何上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8:15:26 373 人看过

一、民事纠纷羁押期间如何上诉?

民事纠纷羁押期间可以委托其他有资格的主体担任委托人后提出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

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

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

二、被羁押人员如何参加诉讼

1、委托代理人:

(1)如何办理委托手续

应该有被羁押人的辩护人征求被羁押人的意见,是否委托他人开庭并出具相关委托手续。

辩护人会见收取及法律依据见附件

(2)身份证明如何开具(身份证能否被扣押)

侦查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扣押时,一般只对财产性物品列出扣押清单随案移送,而对身份证等证件不出具任何手续。有些办案人员在对身份证进行复印、并将复印件存入卷宗后,便将其放置一旁,时间一长,这些证件就下落不明了。

《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4)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5)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有些民事主体在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他人侵犯之后,可能会发现侵权者已经被羁押,虽然此时也可以选择书写诉状之后,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请求,但若是因为羁押会影响到案件的审理过程的,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一般会中止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民事纠纷诉讼程序,如何处理民事纠纷
    首先到基层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定开庭日期送达传票。然后开庭,现在法院都是以调解为主,因为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这样有助于社会稳定,调解不成的就只能判决了。判决不服的上诉,上诉到中院打二审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由此大家可以看出,民事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完备的流程,民事纠纷诉讼程序步骤是: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民事纠纷在法律地位上的特点是地位是平等的,在纠纷的内容上的特点是属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不涉及其他非民事纠纷,并且具有可处分性,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一共有三种:自立、社会、公立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2023-08-06
    412人看过
  • 死刑上诉期间对其共犯的羁押属于超期羁押吗
    从司法实践来看,共同犯罪中,主犯被判处死刑提出上诉,其他共犯放弃上诉,如果其他共犯放弃上诉而使判决生效,那么不应认定死刑被告人上诉期间构成对其他共犯超期羁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n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2022-11-24
    147人看过
  • 民间借款如何抵押房产纠纷
    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此类民间借贷过程中,若涉及以机动车为履行债务之抵押品的事宜,则要求双方共同签署抵押协议,且必须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抵押登记手续。如未进行抵押登记,则此类抵押权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对外人不具有约束力。《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2024-08-22
    458人看过
  • 羁押期间财产如何处置
    一、羁押期间财产如何处置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如果财产与案件有关的,应该进行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二、羁押期间怎样申请取保候审1、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2023-06-17
    264人看过
  • 羁押期间家属该如何做
    在羁押期间,家属是可以接见的。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各分监区应将罪犯接见信在接见日前10天交十二分监区。2、分监区对各分监区交来的接见信应认真检查、登记,填装接见通知单,并在接见通知单骑缝处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后于接见日前7天发出。3、亲属来监接见必须持有效接见通知单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凭户口本到监狱候见室登记处进行登记。4、分监区干警负责在候见室处进行登记,登记前应查验接见通知单,身份证件,与登记卡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在接见单下方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一、刑事判刑后如何做好户口探视的手续探视程序:首先,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体位置。二、申请减刑需要什么条件?一、
    2023-03-21
    449人看过
  • 羁押期间死亡如何赔偿
    因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患病致死而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件,应适用国家赔偿法中的“刑事赔偿”规定予以审理。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承担责任仍然需要看看守所是否履行了及时、积极的就医义务,如果已履行且无过错,也是无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反之,看守所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刑事赔偿的规定是什么?1、违法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责任是违法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承担强制性法律后果。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违法主体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营理职权的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和监狱管理机关(以上机关简称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刑事赔偿责任是在行使刑事诉讼职权活动中发生的。刑事赔偿责任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违法行为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刑事诉讼活动职权对作出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3、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国
    2023-03-10
    170人看过
  • 羁押期间病重如何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办理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另外,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向办案机关申请。
    2024-04-18
    174人看过
  • 被羁押的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1、对被羁押的人员提起民事诉讼的,由原告地人民法院管辖,由原告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如下:(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一、民事案件立案标准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与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告是谁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要求
    2023-06-23
    491人看过
  • 被告被羁押民事诉讼要如何进行
    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4-05-07
    81人看过
  • 上诉期属于羁押期吗?
    上诉期间是属于羁押期的。在上诉期间,一审的判决结果还尚未生效,因此是属于羁押期限内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期间能转移财产吗如果没有进行财产保全,被告的财产在没有查封冻结的情况下是可以转移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
    2023-08-12
    165人看过
  • 民事纠纷案件原告被羁押了,怎么办
    被羁押的当事人有民事诉讼的,如果被羁押人员不能出庭的,法院可以中止审理,或者与法院协商到羁押所在地审理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期限到了还被羁押怎么办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3-08-15
    281人看过
  • 羁押犯人的上诉期是多长时间?
    1、羁押犯人的上诉期是十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对上诉、抗诉的期限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2、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同时保障第二审程序及时、顺利进行,并且使正确合法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迅速执行,错误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及时纠正。一、上诉会加重刑罚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
    2023-04-04
    156人看过
  • 被告被羁押情况下如何做民事诉讼
    被告被司法机关羁押后,不能出庭审理民事诉讼的,审理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作出中止诉讼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被告被羁押可以起诉吗被告被羁押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
    2023-07-22
    474人看过
  • 怎么上诉民事纠纷
    当事人对民事纠纷的案件要上诉的,则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需要写明以下内容: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2、原审人民法院名称;3、案由和编号;4、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离婚怎么上诉不服离婚判决结果的上诉期是在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申请上诉。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
    2023-08-14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羁押期间如何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01
      1、在调查案件期间,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的重大犯罪行为,有可能比调查的罪行还要严重,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况,羁押的时间就从当日重新计算了。 2、在录口供的时候,嫌疑人不配合记录人员,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谎报,故意扰乱调查的真相,影响调查的进度。只有嫌疑人提供完所有正确信息的时候,羁押才开始计算。 3、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法,行为不正常的,可以到医院鉴定是否有精神疾病,检查的这段时间,不算入羁押的期限里面。羁
    • 上诉期间怎么算羁押期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
    • 羁押期间是否有上诉期限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5
      上诉期为拘留期。一审结果出来后,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可以在法庭上提出,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一审判决结果在最终判决前不予执行,被告继续被拘留,因此上诉期仍属于拘留期。《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或者口头上诉。被告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 刑事被告人羁押期间已交上诉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刑事案件上诉状必须被告自己签字,不可以家属代签。上诉状也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提交的,具体细节可以咨询案件管辖的当地人民法院,若对于刑事被告人羁押如何交上诉状仍有不明,烦请提供更多相关资料信息。
    • 上诉期间羁押算不算服刑期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5
      1、犯罪嫌疑人自被刑事拘留起直至案件审理终结被羁押期间都应折抵刑期的,上诉期间的羁押期间当然应该折抵刑期的,和上诉是否成功没有关系的。 2、上诉期间应羁押于看守所。由于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将来出来在当事人的户籍档案里肯定要对这一事实做相应记载的。羁押期间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