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不可以出租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8:31:25 177 人看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同时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一、国有企业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要满足一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买二手集资房必须要房本吗

买二手集资房必须要房本,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产权完整的房屋才能买卖。也就是说,有大红本的房子才能买卖。集资房一般是由国有单位组织,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于建设用地。国家将减免部分税费,参与集资的职工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的住房问题,一般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购买集资房时,要注意核对是否为合法产权的集资房。在购买这类房屋时,要防止任何一方将部分产权作为全部产权出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未办理续期手续,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交还土地使用证。另外,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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