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现这6种评估违法状况,征收补偿决定可能被撤销!
1、房屋性质、面积等认定不明确。
被征收房屋应当区分已经登记的和未登记的建筑。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房屋性质、面积、用途一般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当不动产权证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非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一般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房屋,应当按照市、县政府认定、处理的结果进行评估。
2、存在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虚假签字情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4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选用评估方法错误。
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的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选用适合的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对于大部分纯住宅用房,一般都是采用市场比较法,即按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4、评估公司的选定程序违法。
房屋价值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当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协商一致,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评估公司如果由征收部门单方面直接确定,被征收人对评估公司的状况、选定程序一无所知,因为征收部门并未对外进行公示公告,也未征求广大被征收人的任何意见,这通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5、未进行入户实地查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房屋价值评估公司需要安排专业的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实地查勘,对被征收房屋内外部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将附属物清单进行汇总。
6、未依法向被征收人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办法》规定评估公司应出具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
直接确定房屋评估机构?这样的征收补偿决定难逃被撤命运!
412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能被撤销吗
496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能被撤销吗
147人看过
-
无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可否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59人看过
-
没有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能否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238人看过
-
没有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能否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342人看过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
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行政起诉状范本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提出赔偿损失等。如例文一,诉讼请求有两个: (1)撤销被告发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 (2)责令被告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诉讼请求要表述
-
征收补偿评估评算低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9方法: 第一、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评估价格。 第二、当事人可以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
-
在什么情况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会被撤销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8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或者法院作出撤销决定或者裁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就会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
-
口粮地被征收,这种情况如何补偿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23征地常常会涉及,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
民事起诉状这种情况怎么撤销?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1、“请问撤销诉讼的程序”:写一份撤诉申请交给法官就行了。 2、法院的费用:只是你已经预算交的诉讼费问题,会减半收取,退还你一半; 律师的费用:如果只是“联系”还未正式写委托合同,不用交费;如果是已经成为写好委托合同,可以和律师协商退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