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因与前夫韩先生离婚分得一套房子。小姑韩女士有智力障碍,因为动迁安置,一直生活在这套房子里,由韩先生母亲张老太照顾。现陈女士认为离婚后房子属于自己所有了,要把前婆婆和小姑“请”出去,在遭到她们拒绝后,陈女士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她们搬出去。昨天,闵行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陈女士与韩先生结婚后,同婆婆张老太和小姑韩女士一起生活,韩女士因有智力障碍,衣食起居一直由张老太料理。2003年,因老房动迁分得一套房屋,协议约定安置人员为陈女士一家和韩女士,该房屋产权人被登记为陈女士。婆婆和小姑在该房子一直住到现在。今年,陈女士与韩先生登记离婚时商定该房子归她所有。现陈女士认为离婚后,前夫韩先生已搬出该房屋,故韩女士也不能继续在里面住了,另外,她离婚后,与张老太之间已没有任何关系,故张老太也不应继续住在该房屋内,其要求遭到张老太和韩女士拒绝后,陈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张老太和韩女士搬离出该房屋。
张老太和韩女士则表示坚决不同意陈女士的诉讼请求。其辩称,讼争房屋由老房动迁取得,在动迁协议中韩女士就是被安置人口,因此对该房屋当然享有居住权;因韩女士有智力障碍,需要母亲照顾,因此张老太也当然有权居住在系争房屋内,另外,陈女士与韩先生离婚之事从未有人告知过她。
庭审中,张老太表示,其与女儿身体健康、两人均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她有能力照顾女儿。作为本案第三人的韩先生表示,愿意照顾妹妹韩女士,建议韩女士随他们一起在外租房生活。
对此建议,张老太和韩女士表示拒绝。
法院认为,讼争房屋系因动迁安置而取得,因此韩女士作为动迁安置协议所确定的安置人员,对于该房屋享有当然的居住使用权。陈女士要求韩女士搬离该房屋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张老太作为韩女士的法定监护人,负有照顾她生活的法定职责,韩先生虽表示愿意接受韩女士与他们共同居住,但目前情况下,韩女士的监护人仍然是张老太,并无证据表明张老太不适于继续监护韩女士,张老太也没有委托韩先生监护韩女士的意愿,因此在通过合法途径变更韩女士的监护人之前,仍应由张老太承担监护韩女士的责任。为全面履行其监护职责,在韩女士对该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的前提下,张老太亦有权与韩女士共同居住在该房内。据此,法院判决驳回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
好“姑爷”赡养智障岳母18年
335人看过
-
女子遇车祸成智障丈夫拿30万赔偿后欲离婚
219人看过
-
小两口为赶走老人竟然假离婚
348人看过
-
智障妻子为生娃终与智障丈夫离婚
452人看过
-
闹离婚欲索回房产
72人看过
-
智障夫妻能离婚吗
261人看过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
女方有智障,育有一子四岁,男方欲离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
-
房东赶人走,不让住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上述情况,如果对方违约在先,那么你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你方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
9岁小孩有智障可以离婚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7有无抚养能力是判断抚养权归属的考虑因素之一,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 女成长和身心健康等。同时在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 女方生活,10周岁以上的要考虑子女的意见。另外,夫妻双方也可 以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
殴打智障智障智障老人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可能涉嫌寻衅滋事。因为甲等人并不是“故意”毁坏。第29姬叮灌顾弑该鬼双邯晶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