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需满足特定条件。其中之一是离婚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另一个条件是离婚方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行为。只有无过错方才能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或者都无过错的则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在离婚诉讼中,若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离婚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2、离婚方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行为。只要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都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要特别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都有过错的或者都无过错的,是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民 法 典 如 何 规 定 无 过 错 方 离 婚 赔 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无过错方离婚赔偿的标准,具体如下:
1. 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 没有过错方请求赔偿或者请求赔偿后无过错方放弃请求的,损害赔偿金由有过错方承担。
这意味着,如果无过错方遭受了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但是,如果无过错方没有遭受过错行为,或者请求赔偿后放弃了请求,那么损害赔偿金由有过错方承担。
这一规定在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同时,也鼓励婚姻双方尊重对方,维护婚姻关系。
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而有过错方或都无过错的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无过错方离婚赔偿的标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这一规定在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同时,也鼓励婚姻双方尊重对方,维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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