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03:30 430 人看过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一、公证了委托人的需要委托人身份证吗

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转委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代理人进行转委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必须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2、转委托原则上应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也可以在事后告知被代理人;

3、代理人只能转委托其代理权的全部或部分,不能超出代理权限;

4、转委托成立后,复代理人即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委托公证相关文章
  • 如何在异地办理授权委托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办理授权委托公证需要到当事人所处地的公证处,可以异地办理。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公证的材料如下:1、委托人身份证;2、委托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个人页);3、在境外—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境章页和入境章页);4、受托人身份证;5、受托人(首页、户主页、个人页);6、委托书扫描件;7、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何办理房屋授权委托公证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
    2023-07-03
    119人看过
  • 刑事辩护的种类有哪些,委托辩护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刑事辩护的种类有哪些我国的刑事辩护种类有三:(1)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2)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代行辩护。(3)指定辩护,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第三十二条(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二、委托辩护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法院执行解释》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
    2023-03-23
    477人看过
  •  申请房屋抵押委托公证需关注哪些事项?
    首先, 必须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借贷合同。这是因为民间的借与贷通常是在关系较为密切的双方之间进行的, 所以许多借贷双方只签了普通的借条, 这样做很不够保险。我们建议签订规范且标准的借贷合同。首先,必须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借贷合同。这是因为民间的借与贷通常是在关系较为密切的双方之间进行的,所以许多借贷双方只签了普通的借条,这样做很不够保险。我们建议签订规范且标准的借贷合同。其次,民间的借贷通过房产抵押来贷款,当事人需要到有关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根据有关规定,抵押合同要在登记之日才有效,若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很可能造成抵押无效,那么这样的抵押贷款就没有法律效应。另外,如果是用房产抵押来办理民间的借贷,双方都要慎重考虑还款能力,用房产抵押的方式贷款许多时候都是自己仅有的住房,并不能代表借钱方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所以双方都要核准后再进行借贷。特别提示的是,办理抵押贷款公证,对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023-09-27
    59人看过
  • 委托律师起草、审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律师在起草、审查合同时,通常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准备:1、要审阅当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2、查阅合同所涉事项全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国际惯例;3、研阅有关合同范本并决定是否参照。(二)起草合同是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础,也是律师的基本技能之一,律师起草合同有三个阶段:1、第一个阶段是一个自然的、按客户要求进行记录的过程,这种起草过程,律师起到的是一个秘书作用。这种律师作为秘书的合同起草方式显然不应提倡。2、第二个阶段是利用合同文本的方式,也是目前律师们最常用的方式。但从起草的角度来讲,客户签订合同的目的是多样的,因此在理论上,没有一份格式化或标准化的合同是符合客户要求的。3、第三个阶段是一个理性化的合同起草方式。(三)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如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续的,应审查是否履行了上述
    2023-06-01
    486人看过
  • 委托中介售房和个人售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委托中介售房1、一定要选对中介卖房毕竟是一件大事,很多人应该都不会想把这件事委托给一个看起来不靠谱的中介公司,因此选中介就十分重要。你需要选一个正规、合法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而不是一个连营业执照都没有的公司。2、别轻易使用“独家代理”“独家代理”听起来好像是中介想要为你打造专属的服务,但其实只不过是为了方便他们自己获利,所以千万不要轻易使用“独家代理”。否则,一旦交易出现问题,你连换别家代理公司的机会都没有。3、不要使用“全权委托”给中介授权的范围和时间都要有所限制,最好不要使用“全权委托”。合同的签订,房款的接收等都尽量做到亲自处理,如果是实在不能即时处理的,就在合同中约定必须亲自确认过后才有效,这样才能确保交易的安全性。二、个人售房1、价格一定要合理个人售房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对价格抱有过于理想化的心态,忽视了市场均价、国家政策以及影响房价的各项因素,认为自己定出的价格就是最合理
    2023-04-27
    311人看过
  • 委托关系终止的法定情形,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委托关系终止的法定情形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二、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涉及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这种关系的终止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具体如下:1.劝告义务。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发现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况,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促使委托人接受律师的劝告,纠正导致律师拒绝辩护或代理的事由。2.通知义务。终止代理,律师应当尽可能提前向委托人发出通知。律师事务所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另行指定律师继续承办委托事项,否则应终止委托代理协议。3.采取合理保护措施的义务。终止代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尽量不使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受到影响。在解除委托关系前,律师必须采
    2023-02-27
    128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委托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律师事务所可以委托司法鉴定,第二,律师事务所委托司法鉴定的这种委托属于单方面的委托,法院只能参考,如果对方不认可,提出异议,法院会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对方认可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司法鉴定结论,那么法院可以把该结论作为判决依据。律师事务所可以公证吗律师事务所不可以做公证。律师只有见证的职能,没有公证的职能。律师见证的身份没有特别的优势,只是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和其他普通的无厉害关系的见证没有很大的区别。公证是公证处独有的业务,律师事务所不能办理公证,但可以办理见证,也有确保和加强法律文书的效力的作用,但某些情况下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证的,就只能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规定。财产公证必须到公证处办理
    2023-07-06
    474人看过
  • 委托审计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当事人与审计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审查审计机构的资质、约定审计的内容、审计的期限等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023-06-12
    185人看过
  • 无锡公积金委托还贷方法谁能教我?有哪些注意事项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2、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3、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
    2023-02-24
    202人看过
  • 写专利委托合同与委托书的注意事项?
    从很久以前就有一档节目叫做我爱发明,看里面的人都很厉害,发明好多自己都想不到的东西。这些东西在发明出来之后怎么样才能转化为才能对自己有利,为自己有用的东西,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我们的发明去申请专利了,需要写专利委托合同与委托书。法律基础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又进一步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并且在《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1.2委托书一节中规定:委托书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标准表格,写明委托权限、发明创造名称、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专利代理人姓名,并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内容相一致。基于上述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制定了专利代理委托书专用表格,代码为10007。由此可以得出,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将专利代理的
    2023-06-21
    247人看过
  • 涉及委托托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委托托管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时需要注意下列问题:一、注意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的区分。在实践中经常将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相混淆,从而不利于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二、注意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三、注意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报告义务。法律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四、注意委托合同中对不得终止合同条款的理解。法院在审理公司纠纷案件时一般遵循谨慎干预原则。谨慎干预原则是指在公司或股东能够通过其他途径化解纠纷或解决矛盾的,尽量减少司法力量的干预。《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依据前
    2023-08-09
    399人看过
  • 车辆年检委托书注意事项
    开具异地年检委托书车主切记一定是需要到原注册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车辆异地审车委托书,外地落户的车辆在深圳是不能进行正常年审的。另外,办理车辆异地审车委托书时,车主本人并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亲戚朋友去原注册地代办,再寄送回车主所在地即可。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资料、车船税原件复印件、异地年检申请书去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即可。异地年检委托书样式范例办理机动车业务委托授权书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兹授权被委托人代表(所有人)办理(委托范围)业务。机动车所有人确认:经办人在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效,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委托办理车号牌或识别代号。本委托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授权为经办业务授权,再次委托无效。机动车所有人(盖章):授权经办日期:年月日异地年检委托书办理所需证件1、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委托检验通知书;2、
    2023-05-01
    499人看过
  • 司法鉴定受理委托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要注意什么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二、司法鉴定受理决定的作出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三、给予受理和不给予受理的情形(一)给予受理的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二)不给予受理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
    2023-06-04
    282人看过
  • 委托信用调查的注意事项
    如果你认为你委托的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或国际信用专业人员在信用调查中,违反《信用调查暂行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的其它规则,请致电,向协会投诉,也可以在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栏目进行在线投诉,我们接到投诉后,会尽快处理并将结果反馈和公布。推荐阅读:一、对信用调查服务不满意如何办?如果你认为你委托的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或国际信用专业人员在信用调查中,违反《信用调查暂行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的其它规则,请致电,向协会投诉,也可以在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栏目进行在线投诉,我们接到投诉后,会尽快处理并将结果反馈和公布。二、何处获得信用调查服务?请联系当地的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三、收费标准?协会未对信用调查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的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
    2023-06-06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更多>

    #委托公证
    相关咨询
    • 委托书怎么写,委托书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31
      个人委托书注意事项:1。写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2、写委托人具体交给被委托人的事项;3、注明双方协商约定的委托费金额;4、签字处记得注明委托书的有效日期;5、委托人签字并注明委托书的日期。
    • 打官司委托律师有哪些注意事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3
      打的注意事项如下:一要审查资格。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二要了解机构。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2022年委托中介卖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全权委托”、“独家代理”慎重选择 委托中介卖房一般有“全权委托”、“独家代理”两种方式。“全权委托”就是指房主委托中介代理自己行使全部权利,可以代为确定交易条件、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 2、权属证书原件应该由产权人持有 房产交易过程中,中介往往会要求房主把房产证等证件交给自己保管,其实,这对售房者是很不利的,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的话,中介很有可能不返还这些证件。就算是后要回了这些证件,也
    • 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1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那么,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要注意什么,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
    • 律师委托的一些注意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9
      委托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代理费的数额,给付时间; 第二,案件代理期限,是一审终结还是包括二审的代理,是否包括执行阶段; 第三,代理的权限范围; 第四,合同双方是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本人; 第五,其他费用的承担以上是夫妻离婚委托律师签合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