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工伤赔偿责任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0:35:49 386 人看过

农村盖房工伤是属于雇佣或者帮工的行为,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一般由雇主或者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1、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农村盖房子需要以下手续: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一、农村自建房如何办理土地证

农村自建房土地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材料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签字。

8、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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