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雇佣关系如何证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8:33:42 313 人看过

对于雇佣关系的证明方式有:

1.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2.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3.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一、雇佣关系的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雇佣关系侵权行为责任中国法律规定且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文章
  • 雇佣关系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雇用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1、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2、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3、福利待遇不同。4、从所从事的工作(劳务)时间长度不同。5、用工主体不同。6、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一、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雇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6.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二、如何区别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二者区别如下:1.当事人之间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2.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雇佣关系
    2023-03-17
    203人看过
  • 雇佣关系法律责任如何
    1、雇佣关系的法律责任是这样的: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及归责原则是什么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
    2023-03-28
    390人看过
  • 雇佣关系版权属于谁
    分两种情况。版权即著作权,雇佣作品著作权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1、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通常可以享有人身和财产两方面的权利,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2、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职务作品的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因职务创作完成的作品,一般情况下其著作权归作者享有。所谓职务作品,是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类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以外的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
    2023-06-23
    70人看过
  • 事实雇佣关系如何举证给法庭
    一、事实雇佣关系如何举证给法庭雇佣关系是属于合同关系,能证明事实雇佣关系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当事人可以收集这些证向法院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雇主责任险拒赔的情况有哪些(一)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诊疗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二)由于被保险人的雇员自伤、自杀、打架、斗殴、犯罪及无照驾
    2023-04-20
    323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劳务雇佣关系
    若雇员在提供劳务时致人损害的,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雇主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追偿。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雇佣关系认定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三是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2023-07-24
    500人看过
  • 法院和雇佣关系如何确认?
    符合下列特征的认定构成雇佣关系: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一、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1、从主体范围来看,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用工单位。2、从主体地位来看,雇佣关系主体地位平等,而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从属性。3、从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来看,雇佣关系中,雇工一般占有生产资料,而劳动关系中,用工一方是生产资料的代表者或所有者,劳动者本身不占有生产资料。4、从权利义务实现途径来看,雇佣关系强调成果之给付,而劳动关系则强调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
    2023-03-18
    330人看过
  • 怎么证明是雇佣而非劳动关系
    两者的主体范围、紧密程度、工资待遇、适用的法律以及劳动者是否可以连续稳定的从事该项劳动都是不一样的。一、怎么鉴别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鉴别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二、
    2023-02-10
    455人看过
  • 雇佣和劳动关系怎么证明一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只要证明一方不具有用人单位的条件或者劳动者的条件,就能证明不是劳动关系。一、签劳动合同的程序有什么?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试用期可不签劳动合同吗不可以。只要劳动者
    2023-04-04
    487人看过
  • 关于劳动关系能否构成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一、入职没有毕业证怎么办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二、打工出事故怎么赔偿首先得看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处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退休返聘人员离职返聘待遇怎么办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北京市最低工资1
    2023-02-19
    448人看过
  • 如何赔偿雇佣关系的死亡
    有关规定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规定: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月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职工标准及半年总额。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岁计算;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岁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受扶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被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个被扶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计算,按照20年计算。但
    2023-05-31
    339人看过
  • 雇佣or帮工,关系如何认定
    【案情】小强曾在**公司下属换气点上班。此后,该换气点因未参加年检,亦未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等原因而停止经营。离职后,小强一直从事为客户接送液化气罐等业务。一天,小强在**公司下属城关换气点等候业务时,小英来到该换气点,称其家液化气打不着火,要求派人维修。得知后小强称该液化气瓶是他检测的,该换气点负责人表示:“是你检测的,那你就去。”小强故前往小英家进行维修。在维修中不慎发生燃烧事故,小强被烧伤。请问:小强与**公司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帮工关系,**公司应否对小强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分析】关于雇佣关系还是帮工关系的问题。首先,帮工关系是指帮工人无偿为他人处理事务从而与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则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定期或不定期的为对方提供劳务,由对方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一方面,雇佣关系具有有偿性,帮工关系具有无偿性;另一方面,在雇佣关系中,被雇用人是在特定的工作时间内、在雇用
    2023-06-01
    346人看过
  • 如何认定承揽或雇佣关系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1)劳动成果的重要性不同。雇佣契约,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间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之契约,其目的在于提供劳务,以劳务本身为标的,但不对劳务产生的结果负责。承揽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按工作给付报酬之契约。承揽是以劳务发生结果为目的,因此承揽人虽负担提供劳务的义务,是直接为承揽契约的目的,劳务不过是发生承揽结果的手段。(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具有不平等性。在雇佣关系中,以劳动力作为合同的标的,雇主支付的是劳动报酬,雇工用于交换的是劳动力。承揽人虽然在承揽合同中也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但不同于雇佣关系中的雇员,相对于定作人来讲,处于平等地位。(3)雇员和承揽人的独立性不同。判断行为人是雇员还是承揽人,其根本标准在于雇主是否对其有指挥和监督的权利,如果劳务的提供方可以自行决定其工作的各项内容则应当为独立契约人,
    2023-06-09
    476人看过
  •  证明雇佣关系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根据《关于完善职工工资总额构成及口径的意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是提取工资总额的重要依据。(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能证明雇佣关系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雇佣关系的重要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其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则记录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
    2023-11-06
    274人看过
  • 律师看笔迹证明存在雇佣关系
    核心提示李-娟(化名)在个体食品厂当杂工,发生工伤后,老板说根本不认识她,无奈之下,她到崇明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律师通过笔迹的比对,迫使厂方承认老板在发生李-娟工伤之后,曾带她去医院就诊。案情回放李-娟是个离婚多年的农村妇女,孤身一人抚养正在上高中的女儿,生活十分艰难。2008年10月8日,李-娟进入王-艳(化名)开办的个体食品厂做杂工。王老板既没有同李-娟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对李-娟做过任何上岗前的培训,更没有为李-娟缴纳社保金。工资每天20元,节假日天天上班,一个月也只能得到600多元报酬。2009年1月18日中午12时许,李-娟在飞速运转的搅拌机里舀面粉时,右手被搅拌机轧伤。出事后,王老板将李-娟送医院抢救。医院诊断结论为:右尺骨近端骨折伴桡骨小头脱位,右多发腕骨骨折、脱位。工伤发生后,王老板支付了住院医疗费1.6万元,对于李-娟的后续治疗费用及其它工伤待遇拒不支付,更不
    2023-06-14
    85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 更多>

    #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咨询
    • 2022年如何取证雇佣关系证明书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12
      雇佣关系是属于合同关系,能证明事实雇佣关系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当事人可以收集这些证向法院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
    • 没有雇佣合同与经纪人是如何证明雇佣关系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3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对应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从以下方面搜集: 1.可通过工资发放证明,比如银行流水。 2.同事证明。 3.通过雇佣期间工作的记录等等。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
    • 怎么取证雇佣关系证明书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雇佣关系是属于合同关系,能证明事实雇佣关系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当事人可以收集这些证向法院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
    • 关于取消雇佣关系或者解除长期雇佣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
      1、如果解除了长期雇佣关系,除当事人依法另有约定的外,一般没有补偿; 2、如果解除的是长期劳动关系,在具有单位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等情形的,劳动者会有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