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0:20:19 496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哪里

1、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二、强制执行公证要符合哪些条件

1、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执行证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3、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在申请执行标的中予以扣除。因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发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等,可以应债权人的要求列入申请执行标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应该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一、主合同与从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不一致应该怎么办如果约定管辖法院存在冲突的。如果主合同与从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的约定确定案件管辖法院。如果是主合同与从合同中,部分合同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而其余合同却约定由法院进行诉讼。若对于经公证的合同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先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然后依据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未经公证的合同,则需要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主合同与从合同中,部分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其余合同则约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此种情况应分别按照主合同与从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进行诉讼或仲裁。二、对方拒绝履行债权文书怎么办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
    2023-03-15
    129人看过
  • 强制医疗由哪级法院管辖
    一、强制医疗由哪级法院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案件,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是如何确定的(一)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二)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
    2023-02-21
    28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也体现了这一规则。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很简单,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在涉及与司法工作机制相衔接时,《行政处罚法》与《行政诉讼法》之间出现了矛盾。新《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行政诉讼法》与新法基本相同,没有“具体”两字)这里增加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在法定期间内当事人不提起诉讼。法定起诉期间是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见新《行政诉讼法
    2023-06-02
    80人看过
  • 法院执行和解、强制执行双管齐下
    原告何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经广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院作出(2013)广汉民初字第1775号民事调解书,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刘某某自愿离婚,离婚时,何某某自愿支付刘某某经济补助费20000元,已当庭支付5000元,余款于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0元,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离婚后,何某某至今一直未支付余款,刘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执行法官接到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向何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他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义务,但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何某某依旧未履行,也没有到本院解释说明情况。于是法官前往小汉镇小南村寻找何某某,但何某某经常早出晚归,寻找他比较困难,后通过周围邻居打听到了他的电话号码,法官通过电话与其沟通,说明了基本情况。法官联系上了刘某某一起在本院协商该事,何某某一直说自己没钱,打工辛苦,现在只能给付2000元,经本院再次和解,何某某当庭
    2023-06-06
    143人看过
  • 欠债不还管辖法院是哪里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纠纷,对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向以下基层法院起诉:(一)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先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管辖地法院。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采用法定管辖地原则。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地了。2、到借款行为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出借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一、债务人借钱不还请律师管用吗?债务人借钱不还请律师肯定有用。聘请律师的作用是:1.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律师可以查询债务人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查封,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2.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提
    2023-06-26
    273人看过
  • 国家赔偿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国家赔偿管辖法院是哪里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下列赔偿申请,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按下列规定受理:(一)赔偿义务机关为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权的机关,赔偿申请人经依法申请赔偿并申请了复议,因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二)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县(市)人民法院,赔偿申请人对其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三)赔偿义务机关为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由本市各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赔偿申请人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四)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之一,且共同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申请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人民法院的
    2023-06-03
    147人看过
  • 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管辖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世界各国对于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主要表现在家庭、继承和不动产等案件方面。中国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的诉讼,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023-08-18
    211人看过
  • 审判管辖的法院是哪里的法院
    评析:地区管辖是指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对于第一审案件的分工权限。本案究竟应由邓某居住地的法院审判还是应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收集和核实证据,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便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本案的被告人为达到自己的私欲,竟然残忍地杀害妻子,伪造现场,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应该由犯罪地的法院审判。它是指,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在处理第一审刑案上的分工权限。所谓犯罪地,一般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尤指犯罪行为发生地。法律规定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的理由是:便于在证据最集中的地方收集、核实证据和查明事实;便于当事人、证人就近参加诉讼;有效发挥审判的法制教育作用;便于防范和综合治理,减少犯罪。
    2023-06-13
    149人看过
  • 2020强制执行新规定申请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强制执行新规定申请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分三种情况: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zhi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3、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公民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结果具有强制性。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是个人的,申请人要签字署名。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签字和盖章都要体现在申请书上。
    2023-02-14
    245人看过
  • 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是哪里
    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3、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4、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
    2023-06-20
    229人看过
  •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哪里
    1、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并由社区矫正机构对其实行社区矫正。2、公安机关可监督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规定报告活动;按规定会见客人;以及按规定行使其政治权利。律师补充:被管制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四十条【管制期满解除】被判处
    2023-05-06
    416人看过
  • 车辆自燃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车辆自燃管辖法院是哪里车辆自燃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二、车辆自燃车损险给赔吗车辆自燃损失保险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有在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辆自然损失附加险。是否投保该附加险种,完全服从车主自身意愿,而不少车主没有投保该附加险种,以后再发生自燃事故就不能得到赔偿。因为,在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部分明确规定: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的火灾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至于有些投保了该附加险的车主,发生机动车自燃事故后,却没有得到足额赔偿,根本原因在于该附加险种同样在列明式条款中明确规定,该附加险种的绝对免赔率为20%。换言之,就是只能得到损失金额80%的赔偿。这些内容已在保险合同中清楚载明,投保人只要认真阅读
    2023-06-16
    2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一、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问题在实践中很容易发生争议。而且该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对劳动者也是不利的。劳动合同就其义务而言,劳动者的义务是
    2023-04-12
    225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威力体现在哪里?
    一、强制执行是维护行政处罚决定严肃性的必要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了强制执行的规定,就告诉人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行使国家执法权的行为,生效的处罚决定是要执行的,违法行为是要受到制裁的,使当事人认识到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如果不按期履行处罚决定的内容,就要被具有执行权的机关强制执行,从而增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自觉性。二、强制执行是保证当事人及时完全履行义务的必要手段一般来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实际生活中,也有少数被处罚人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就可以强制。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例如,在当事人拒不履行罚款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采取加处罚款的手段迫使其履行,很多人由于惧怕不断增加的罚款额带来财产上的更大损失,便开始自觉履行义务。所以通过执
    2023-06-02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公证强制执行管辖法院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对于公证的债权文书,当事人不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自己的债权的。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确定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的。那么,公证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呢?下面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条的规定,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上述案件的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算行政管辖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2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是行政行为,是司法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XX劳动仲裁强制执行归哪个法院管辖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
      亦庄开发区属于大兴区法院,应当向大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行政处理决定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管辖法院是哪里,有没有法律依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4
      行政处理决定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管辖法院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一般是可以由行政机关或者是第三人进行申请,但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需要确定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依法实施的。
    • 商事仲裁申请执行管辖法院是哪里的法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商事仲裁申请执行管辖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