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成立的要件,有哪些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2 00:16:31 77 人看过

干股成立的要件是发生赠与;符合股份转让的要件,也就是说没有股东行使优先权。否则,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闭锁性和人合性所带来的对股东进入公司的限制,和其他股东的优先权问题,干股就无法成立。

种类有权利干股、管理干股、技术干股、信息干股、员工干股、亲友干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干股什么意思,有哪些类型
    一、干股什么意思?干股是指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第三人的股份,持有干股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与一般的股份不同的是,干股股东只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干股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一种分红协议。合伙创业就像是一起打天下,有钱的出钱,有枪的出枪,最后按照各自的出资享有成果。为了鼓励上阵的将士英勇作战,于是就承诺给他们加爵封侯。干股就是一种类似的激励措施。二、什么人能拥有干股?干股的赠予对象可以是企业员工,也可以是合作伙伴,只要股东大会通过,路人甲也能持有。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要获得干股,还得有干货才行。具体说来,那些在知识技术、管理才能、信息提供或供销渠道等方面能为公司带来帮助者,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签订一份赠股协议,就能获得股份。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干股,干股股东的收益与公司的利润挂钩,公司风调雨顺时,分红自然水涨船高;可万一遭遇灾情,也可能颗粒无收。这样就起到了激发员工积极性的作用
    2023-06-24
    139人看过
  • 股权结构分类有哪些种类
    一、股权结构分类有哪些种类从股权集中度的角度来看,股权结构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股权高度集中,即绝对控股股东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2.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3.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二、股权集中度是什么1.股权集中度,即大股东持股比例,是衡量公司股权分布状态的主要指标。它反映了公司股东权益的集中或分散程度。2.根据股权集中度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上述的三种类型,每一种类型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产生深远影响。例如,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决策具有绝对的影响力,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失衡。三、股权构成及控制权分类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1.在我国,股权构成主要包括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
    2024-07-22
    303人看过
  • 立功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立功的种类: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立功的形式:一般立功的主要形式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在押期间制止他人犯罪活动的等等。重大立功的主要形式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等。重大立功形式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7-24
    84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股权主要有哪些种类?
    股权的定义是股东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财产所有权。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一、股东资格认定方法有哪些?股东资格认定方法有:1、依据股东名册的记录认定,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股份数,是向公司主张股权的要件,被记载的人没有必要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仅凭该记载就可以主张自己为股东;2、在股权转让中,如果不经名义更换不得对抗公司;3、即使股权已被转让,受让人不进行名义更换,在与公司的关系中转让人仍然是股东。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具体如下: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可通过下列流程办理:1、记名股票进行转让,即股
    2023-03-21
    105人看过
  • 股东大会有哪些种类?
    股东大会有三种类型:法定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下面分别详细说明:法定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年度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临时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
    2023-06-05
    285人看过
  • 立功的种类是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立功的种类有下列两种;一、一般立功。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下列行为:(一)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二)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四)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二、重大立功。包括下列行为:(一)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四)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4-05-05
    490人看过
  • 单位立功有哪些种类
    单位立功有以下类型:1、犯罪单位检举揭发共犯的非本单位参与实施的且经查证属实的行为;2、犯罪单位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3、犯罪单位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等。一、对服刑人员有哪些减刑的行为服刑人员可以减刑的的情形有:1、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3、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重大立功要怎么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构成重大立功:(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三、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减刑能够获得减刑的情况是:1、阻止他人
    2023-03-12
    168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条件的种类有哪些?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种类?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
    2023-02-25
    127人看过
  • 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担保有哪些种类
    一、担保的种类有哪些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4、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担保合同应该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就是指担保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以下为您展示有关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1、保证合同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
    2024-03-27
    407人看过
  • 干股有哪些?
    合同无效
    干股成立的要件:干股一般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是股份无偿赠予的结果。干股的特点包括干股是股份的一种;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一、股份代持合法吗股份代持满足以下条件是合法的:1、股东有实际出资;2、有真实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3、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二、干股需要承担债务吗?对这个公司来说1、“干股”不是法律用语,是一种俗称,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2、股东资格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没有实际股东资格,自然不需要
    2023-06-26
    337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种类有哪几种?
    股权转让的种类主要包括:1、按按照转让价格可分为,无偿转让和有偿转让;2、照转让范围可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3、按照转让主体可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4、股权转让的其他种类。一、公司有盈利股权要是转让怎么处理股权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另一种是外部转让,股东把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一个原本不是该公司股东的人。内部转让只需要转让双方同意即可;外部转让则需要其他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行,而且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二、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包括什么要件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要件:一、内部转让条件: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3、股东
    2023-02-23
    117人看过
  • 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种类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办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给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其他公安机关管辖。一、诈骗案件在哪里报案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几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办理。管辖权有争议的或者管辖不明的案件,由争议双方的上级公安机关办理。虽然说理论上,任何人发现犯罪行为都可以向任何司法机关(不限公安机关)报案,不管是否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对于报
    2023-03-09
    216人看过
  • 立功的种类及其形式有哪些
    立功的种类: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立功的形式:一般立功的主要形式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在押期间制止他人犯罪活动的等等。重大立功的主要形式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等。一、重大立功表现主要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主要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举报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重大立功表现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
    2023-03-14
    84人看过
  • 干股成立的具体条件及要素是什么?
    干股成立的要件: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取得的几种情形: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3、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份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所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受让方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4、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技能或者经营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干股成立的要件由于干股本质上是一种股份赠与,必须符合股份转让的要件,也就是说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否则,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闭锁性和人合性所带来的对股东进入公司的限制,和其他股东的优先权问题,干股就无法成立。因此,股份
    2023-07-06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干股成立的要件及取得多少种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6
      干股成立的要件: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 取得的几种情形如下: 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 3、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份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
    • 的种类有哪些,订约定金的成立需哪些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定金的种类有哪些关于定金的类型,通过对定金概念的了解,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定金,在不同的标准上就可以划分出多种定金的类型,此处我们仅仅从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这个角度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2、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
    • 干股成立的要件和取得的情形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3
      干股成立的要件: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 取得的几种情形如下: 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 3、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份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
    • 经济合同成立有哪些种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5
      合同成立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 干股成立有什么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9
      干股成立的要件: 1、干股一般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应当符合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2、干股应当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