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案件离婚的房产不得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4:20:44 332 人看过

下列情形离婚不能分割房产:

1.借名买的房产;

2.子女名下的房产;

3.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

4.未过户的二手房;

5.未经审批的自建房;

6.未过户的受赠、继承房产;

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产。

离婚的房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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