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案件离婚的房产不得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4: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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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离婚不能分割房产:
1.借名买的房产;
2.子女名下的房产;
3.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
4.未过户的二手房;
5.未经审批的自建房;
6.未过户的受赠、继承房产;
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产。
离婚的房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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