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的债权人转让是哪些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13:23:58 236 人看过

一、相关的债权人转让是哪些类型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二、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

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四、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限制条件是哪些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以下限制条件: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债务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是哪些

债务转让: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4)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n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抗辩权类型对债权转让的影响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包括:1、先诉抗辩权;2、合同撤销抗辩权。债权已履行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利转让后,债务人也可能因事实产生新的辩护权,如合同权利转让后的解除条件;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辩护终止合同。债权转让的类型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
    2023-07-03
    275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与债权类型有关吗?
    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是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时候,是根本不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只有把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之后才有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债权转让通知,目的在于指示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具有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效力,并不当然具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意义。债权转让时效是多久债权转让的时效是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后,至该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止;债务转让的时效也是一样的,也是自债务转让生效后,到该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止。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是3年。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时,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
    2023-07-01
    277人看过
  • 网贷行业债权转让的类型?
    1、自生债权转让:指网贷平台的存量债权,由出借人在本平台发布债权转让邀约,其他投资人自愿受让债权。此类债权转让可以实现纯线上操作,且此类标的不产生资金杠杆、流动性风险,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转让,且平台自身没有介入债权转让交易。2、超级贷款人模式:指网贷平台在线下寻找借款人.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经风控审核后推荐给专业放款人,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一、网贷运营模式P2P模式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
    2023-03-11
    123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条件的种类有哪些?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种类?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
    2023-02-25
    127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的相关概念是哪些?
    一、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的相关概念是哪些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债权人地位;(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二、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赠与合
    2023-04-20
    287人看过
  • 有哪些基本类型的股权转让有哪些
    股权转让分为以下类型: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3、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4、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二、股权转让以后的债务如何处理股权转让以后的债务: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三、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忽视哪些问题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忽视以下问题: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不同;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决定
    2023-06-27
    56人看过
  • 债权转让有哪些分类,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一、债权转让有哪些分类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3.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4.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
    2022-07-04
    20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类型
    这是基于不同形式的公平。由于公司形式和公司资本构成的不同,公司股权的形式也不同。例如,**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公司的股东权益仅以所持股份和出资额反映,而有限公司的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所谓控股股份转让,即控股股份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在华投资股份的转让。所谓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份转让和股份转让。所谓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不以股份形式转让股份。既包括已缴足股本但尚未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也包括已认购但尚未支付价款因而不能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在我国的实收资本制度中,所谓股份转让,通常是指已缴足资本但尚未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所谓股份转让,是指以股份为载体的股份转让。原则上,股票只能发行给已支付股票价款的持有人。股票是股票的证券凭证,因此股票的转让更适合证券的转让规则。根据股权表达方式的不同,股权转让又可分为记名股权转让和未记名股权转让,书面股权转让和非书面股权转让这
    2023-05-07
    460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不是违法,股权转让的类型
    一、股权转让是不是违法股权转让是企业或者股东的权利,只要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体户股权转让也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的类型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
    2024-01-20
    129人看过
  • 商业名称权的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一、商业名称权的转让的类型有哪些?1.名称使用权部分转让让名称使用权部分转让,是名称权人允许其他个人或组织使用其名称,在商业活动中通常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至于转让的形式,通常是双方签定合同,以明确使用名称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名称使用合同的主体只能是名称权人和名称使用人,其他人不能成为该合同的主体。就使用第三人的名称而达成协议,不成立名称权使用合同。名称使用合同的客体是对名称的使用,名称权人把自己的名称使用权部分地转让给使用人,使用人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名称。此种约定,须采用明示方式,默示不发生效力。对于误认使用人为名称权人而进行交易的,就债务清偿,名称权人与名称使用人负连带清偿责任。这是为了保护正常交易中的善意第三人,最终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2.名称权让与名称权让与,也称为名称权的全部转让,是名称权人将其享有的权利全部让与受让人,其效力是受让人成为该名称权的主体,出让人丧失名称权。名称权让与有两
    2023-04-27
    99人看过
  • 担保期间的类型及债权的转让
    一、担保期间的类型及债权的转让(一)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约定保证期间,即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且应当以文字形式明确表现出来。但在保证期间及保证责任约定的实践中,有的约定保证责任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止,或早于主债务履行期,这类约定往往会造成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保证责任期限也届满,债权人来不及行使保证债权。有的约定保证责任较长,超过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两年。有的金融机构在制定贷款合同文本时,人为地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至主债务人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时止”,目的是想把保证人长期“套”住。这类约定应认定为“约定不明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二)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简称一般保证期间),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依照法律规定或保证合同约定,对履行期届满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在一般保证期间内,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2023-05-06
    341人看过
  • 个人债权转让的相关案例分析
    个人债权未经债务人同意可以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1、必须有有效的债权;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4、必须有转让通知。个人债权是否可以转让个人债权可以转让给个人,不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就是合法的。自然人对自己享有的债权有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的权利,行使该处分权时,应当在法律的规范下行使。因此个人债权可以转让给个人,也可以转让给单位、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3-07-03
    289人看过
  • 债款转让的对外效能,债款转让的类型
    一、债款转让的对外效能债款转让的对外效能具体表现为:1.债款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款人实行债款。2.债款人负有向受让人即新债款人作出实行的义务。3.债款人接到债款转让告诉后,债款人对让与人的抗辩,能够向受让人建议。4.债款人接到债款转让告诉时,债款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款,并且债款人的债款先于转让的债款到期或者一起到期的,债款人能够向受让人建议抵销。二、债款转让的类型债款转让有如下几种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3.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
    2022-07-02
    261人看过
  • 土地转让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土地使用权类型的转让方式包括:1、买卖,以价格支付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2、还债是买卖的特殊形式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财产权利4、作价入股;5、合建;6、赠予;7、继承。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再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流程有哪些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
    2023-08-07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转让债权转让债权有哪些类型?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3
      一、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二、债务重组转让 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
    • 什么是,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
    • 常见的几种债权转让类型是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2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 3
    •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债权转让有效的条件有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1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支付转让型;债务重组型转让;非货币型转让;有负债型转让。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如下: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 债权转让的纠纷有哪些债权转让纠纷的特征类型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2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如下: 1、债权转让已消除; 二、债权按性质、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 其他类型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