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受害人需向法院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按照通说理解,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双方因承担的义务行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在借贷合同中,存在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一是贷款人按约定向借款人支付贷款的履行行为,二是借款人按约定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履行行为。而这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受货币一方”,支付贷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借款人,而偿还借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贷款人。
从《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和第二十二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根据一般的管辖原则,无论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均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实践中,因为借款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是蛮多的,此时解决这类纠纷比较好的方式就是诉讼,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就要先了解清楚,自己应该去哪里起诉。毕竟不同的法院可能对借款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不同,如果起诉的法院并不具有管辖权,自然也就无法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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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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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在线咨询 2021-01-24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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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法院是否会受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4看时间长短民诉法解释规定: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不算。也就是说,租住一年以上的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地民诉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由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可以提交管辖异议书,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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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法院对于经常居住地的认定: 1、被告必须在该地住满一年; 2、一年时间必须是连续的,不能中断; 3、到起诉时为止,被告还在该地居住。但公民是因为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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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所在地法院对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案件,应如何适用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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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应在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的案件,如何确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8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您的情况也应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一、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