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5:50:39 355 人看过

房屋租赁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条件和对象范围如下:

·办理条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登记要件(资料)进行备案。

·办理对象及范围:

五城区以及高新区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

(二)提交材料

房屋出租人向登记机关提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要件。

·所需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身份证明文件;

3、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4、出租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6、出租已抵押的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7、登记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如果是单位出租,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地点:成都市各区县房产管理地点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时限:一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租赁科)

(三)领取证书

房屋出租人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二、住宅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住宅是否可以做为经营场所,每个地区都是有地方政策的,也就是说,如果地方政策允许,就可以注册,如果地方政策限制住宅商用,就不可以,而且,多数情况下,个体户的经营场所一般如果是属于一楼以上的住宅是很难注册的。如果可以,则需提供证明方可注册。

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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