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收费员郭某与司机杨某因停车费数额发生纠纷,被杨某驾车拖倒死亡。昨天,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落泪称非常后悔。
当庭改口认罪不好
36岁的杨某是北京人,高中文化,2012年5月因XX被行政拘留5天。
检方指控,杨某于2013年11月26日晚6时许,在丰台区太平桥路中国银行东侧路边,因停车收费问题与36岁的郭某发生纠纷。杨某驾驶帕杰罗越野车加速驶离,致郭某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11月28日,杨某被抓。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某当庭否认故意杀人。他说,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他把车停在路边。约5点50分要离开,郭某过去收费,他说我停了3个小时,要收30元。我觉得没停那么久,给了他10元钱,说不要票。杨某说,郭某接过10元钱,说你买得起车,交不起停车费。杨某觉得郭某故意损他,准备离开,但郭某抓住方向盘不让走。他在路口把车停下,掰开郭某的手,把郭某推开后驾车驶离。
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显示,郭某是在杨某的车高速行驶过程中被甩出,不是杨某当庭说的停车状态下。公诉人称,杨某以前认罪态度都不错,当庭改口,不能认定认罪态度好。
情绪失控曾求死
杨某说,他曾两次开车回案发现场,但没有看到收费员,以为对方没有受伤。杨某说,他在电视上看过女司机在西单附近因为30块钱停车费把停车收费员拖出致死的报道,没想到自己也弄成这样。
2013年11月28日晚,警方在保定一家旅馆将杨某抓获。杨某曾当场对抓捕民警说,就因为20块钱,悔死了。杨某当时还不知道与他发生争执的停车收费员已经死亡,还追问停车收费员的伤势,因后悔而激动时甚至对侦查员说,你们打死我吧。
昨天,杨某在法庭上也反复表达悔意,称自己太不理智。
死者非收费员有错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死者郭某并非正式停车收费员。
负责事发路段停车收费的是北京XX有限公司,该公司主管毕某证言称,郭某从2012年7月至10月在AA路YY集团门口当过停车收费员,后来嫌天冷就回老家了。2013年,郭某回京想上班,但当时没有空缺。
毕某说,公司明确规定不能找别人替岗。2013年11月27日,他接到公司正式收费员李某的电话,得知李某在下班后让老乡兼朋友的郭某穿着自己的停车收费员服装去收钱,结果出了事。
杨某的辩护人认为,郭某存在明显过错,他不具有收取停车费的权利,阻止杨某离开不是其职责所在。对于辩护人的这一观点,公诉人当庭没有反驳。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杨某开庭后歉意的望向被害人家属。
>>追访
自称欠巨债心烦
昨天,一名自称杨某朋友的男子旁听了案件。他告诉媒体,杨某的父亲身体不好,事发前约4个月,他的父亲突发心梗刚做过支架,所以没有到庭。
杨某说,他从小踢足球,离开体校后,当过厨师,后来跟着父亲经商,在河北与人合伙经营砂石厂。案发前一段时间,他生意上的事不顺利,欠下八九百万的高息外债,资金紧张,压力非常大,心里有火最终酿出大祸。
郭某的家属向杨某索赔120万余元。郭某的老父亲表示,如果杨某积极赔偿可以谅解。杨某称自己没钱,得看父母是否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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