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惩罚措施有哪些
犯了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处罚:
1.犯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存在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四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犯罪情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n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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