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21:59 359 人看过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1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
    2023-06-03
    210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确定标准
    一、国家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
    2023-04-24
    375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2023-04-24
    307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羁押后无罪释放怎么赔偿1、嫌疑人被羁押后无罪释放的,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1)如果侵犯当事人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2023-02-20
    497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1、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人(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2023-04-04
    45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国家赔偿责任义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7、8条对赔偿义务机关作了规定。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因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是承担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原则上,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除此之外,特殊情形下对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应包括: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利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三、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利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四、赔偿义务机关被撤消的,继续行使其职责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责的行政机关的,撤消该赔偿义务计划内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五、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
    2023-04-24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如何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7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我国的国家赔偿包括司法赔偿、行政赔偿等,其中的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
    • 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如何确定的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 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
    •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怎么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2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
    • 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各指什么机关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6
      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代替国家履行具体赔偿义务,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案件解决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当然行政主体是由行政人员组成,行政行为是经行政人员作出。因此,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
    • 什么是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3
      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代替国家履行具体赔偿义务,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案件解决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当然行政主体是由行政人员组成,行政行为是经行政人员作出。因此,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