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的基本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5:36:15 166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中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竞合,在处理医疗事故中应适用哪种法律规范。

医患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当一方违约时,就可依此追究另一方的责任,这里的责任当然是合同责任。但是医疗事故却同时符合两种法律规范,即依医疗合同规定,医院或医务人员应负违约责任,因提供医疗服务的一方有义务注意不因其过错发生医疗事故。而依侵权行为法规定,应负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因过错发生事故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即在此出现了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竞合。责任竞合,有些情况下不管权利人行使何种请求权,所获赔偿差别不太,但另些情况下,权利人行使何种请求权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涉及能否获得赔偿或获得多少赔偿。在举证责任方面,一般而言,侵权行为应由原告举证,证明被告有故意或过失,特殊侵权除外,而合同责任,原告只须证明被告违约并造成损害即可,无须证明被告是故意或过失违约,被告只要不能证明存在免责事由,即应承担责任。在赔偿范围方面,合同责任主要赔偿直接损失,并且合同当事人可约定赔偿性违约金,而侵权责任赔偿的范围涉及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且当事人不能约定限额,依法律的一般规定赔偿。

由此,就赔偿范围而言,权利人主张侵权责任较为有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有利于患者的利益出发,医疗事故处理即适用了侵权法的法律规范。

二、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归责即将损害后果归于制造此种损害的原因者承担,不确定归责于谁,就无所谓如何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就是将损害归于侵权者的根本规则,归责的形式或手段是赔偿。它与侵权损害的赔偿原则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后者为赔偿的规则,前者为归责的规则,后者受前者制约,是归责原则的具体落实规则。

就现代侵权损害而言,因具有不同的类型,归责原则就不可能划一,不可能存在普通适用的原则,在归纳侵权损害的归责原则时,应从侵权损害的不同类型出发,现今的侵权损害无非四类:

1、加害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所致,

2、现代企业、动物、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企业、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负的危险责任等特殊侵权行为,

3、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而应依社会公平观念分担责任。

4、侵权损害决定了归责原因有过错、违背了行使权利不得侵害他人利益的义务、公平观念,与此相应的归责原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这是一个完整的归责原则体系,可使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无一遗漏地得以解决。

三、过错责任原则。

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决定赔偿时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归责根据,其行为人是指责任人自身,而非指责任人所控制的行为人的过错和受害人的过错,更不包括第三人的过错,其前提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即是过错原则。

四、医疗行为侵权赔偿诉讼的举证规则---举证责任倒置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利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就涉及到举证责任。过错责任的举证方式有两种:

谁主张谁举证,即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而加害人无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过错推定,即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而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举证责任的倒置。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如果要病员及家属举证证明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一般的病员是不可能了解高深的医学知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无法提供确凿证据,再加上医院控制着病历等原始资料,使得不懂医学知识的患者及家属的举证困难重重,故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将会使病员、患者的利益因难以举证而得不到维护。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医疗事故争议诉讼的举证规则----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单位和责任医护人员举证证明自己在诊疗护理过程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小心谨慎,高度负责,不存在过错。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是本行业的专家,懂得按常规护理和诊疗,有能力从医学上举证证明自己是否存在诊疗护理过错,从而达到保护自己利益的目的。因此,实行过错推定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实际上是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例外,是指在一定情形下,对特定的待证事实,不按民事证明责任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分配举证责任,将一般情况下由原告负担的证明责任予以免除,而将该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

当然,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医疗机构负全部举证责任,而只是部分举证倒置,医疗机构只是在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这两个要件上承担举证责任,患者也不是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医患双方需举证或要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及损害的程度等,可向当地司法鉴定机关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以上规定,生产者只要其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了法定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事由外,不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三个同时存在的条件:(1)产品存在缺陷。实践中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有关缺陷的规定为依据判断是否为缺陷产品。具体如何运用这项规定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这要根据每个案件,每种产品的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判断。比如,一个装配有abs防抱死装置的汽车,在紧急刹车时车轮抱死,并在路面留下了明显的轮胎刹车痕迹。那么依据abs防抱死装置的功能特点,我们可以判断这辆车的abs装置没有发生作用,可以初步判断其存在缺陷。(2)缺陷产品造成了受害人伤害的事
    2023-06-14
    321人看过
  • 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
    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一、医疗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构成要件包括: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法律上对于医疗过失行为的判断依据是什么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2023-06-25
    37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险投保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一、基本简介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条款内容医疗责任保险将被保险人定义为“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承保因执业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不仅包括医疗机构对患者身体上的伤残、疾病、死亡所需要进行的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的规定防止了巨额的精神损害赔偿给医疗机构造成的经济上的压力。此外,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
    2023-03-25
    388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
    一、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在其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三)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第四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隐瞒事实真相而引起的索赔;(二)被保险人在酒后或药物麻醉情况下施行医疗行为引起的索赔;(三)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诊疗护理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节育手术等引起的索赔;(四)由于医疗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二、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为了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
    2023-03-21
    99人看过
  • 宪法基本原则核心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基本原则有,第一,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第二,基本人权原则。我国实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法治原则。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第四,权利监督与制约原则。国家权利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宪法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1、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则在宪法中的表现是多方面的。2、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都是最重要的人权,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2004年,我国宪法还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体现了对人权保
    2023-07-01
    364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的立法原则和基本类型
    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立法原则包括以下三个原则:兼顾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调整三者利益关系的平衡器;坚持民事诉讼武器平等原则。应采取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取消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过错责任的差别,实行统一的赔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应当将医疗损害责任分为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和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杨立新在制定民法典中,如何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特别是如何确定其立法原则和责任基本类型,存在较大的争议。我认为民法典草案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规则是正确的,但应当作出适当调整,具体意见如下。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必要性民法典必须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原因在于:我国目前实行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是由三个“双轨制”构成的二元化结构。这个结构的表现是:第一,医疗损害责任的称谓实行双轨制,一是医疗事故责任称谓,二是医疗过错责任称谓,两种医疗损害责任并存;第二,适用法律法规
    2023-05-05
    431人看过
  • 认定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原则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下简称医事法律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将这个定义有关事故的词语去掉,医疗侵权的概念就凸现出来。医疗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事法律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民法典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怎么分配医疗事故侵权责任分配如下: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医务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所有费用,如果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话,那么由患者自己承担绝大部分的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
    2023-07-04
    4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的基本原则及其具体规定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7、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
    2023-07-10
    355人看过
  • 认定医疗事故所需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内容
    一、认定医疗事故所需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四项条件: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的违法性;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民事赔偿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方法医疗事故赔偿争议解决途径有:1.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医疗事故赔偿应该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二)误工费:
    2023-08-10
    176人看过
  • 自愿原则意思是什么,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
    自愿原则的意思是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可以自由的基于自身意志进行,自愿原则是民事活动当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有意志自由等。一、自愿原则意思是什么自愿原则意思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只要进行交易或其他民事活动双方的交易等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涉。以欺诈、强迫、威胁等违背交易主体意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其基本理念是保障和鼓励人们依照自己的意志参与市场交易,强调在经济行为中尊重当事人的自由选择,让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形成合理的预期。二、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自愿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在从事
    2023-07-20
    121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对医疗机构一般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吗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事故的赔偿有哪些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2023-03-01
    497人看过
  • 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区别
    一、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二、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区别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最大的不同是平等指的是资格,公平指的是程序和结果。具体如下:1.平等原则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各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都相同,没有特权。公平原则是指双方的法律结果与双方的行为是相匹配的。2.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是两个不同的指标方针,平等原则是指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均应遵循这样的原则。3.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2023-04-14
    188人看过
  • 医疗事故侵权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侵权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适用过错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
    2023-02-22
    87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基本原则
    一、医疗过错认定基本原则(一)“医学判断”法则。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对于因其“诚实的错误”判断所致损害,无须负责。(二)“可尊重的少数”法则。该法则是指不能仅基于医师从多数经认可的治疗方法中所作的选择而对医师课以责任。医师为诊疗行为时,必须具备高度之专门知识与技术,但各个医师对同一病状的诊疗可能发生不同的见解,在此场合,要容许医师有相对程度之自由裁量权。(三)“最佳判断‘法则。医方所为的诊疗护理行为除必须符合其专业标准所要求的注意义务、学识及技术等之外,美国某些法院还要求,医师所谓的判断必须是其“最佳判断”,尤其是当该医师知道盛行的医疗方法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时,法院并不以该医师之诊疗行为符合一般标准即可免责。也可以说,当医师的专
    2023-05-06
    32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解决医疗纠纷有哪些基本原则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当事人也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中约定的义务。 (二)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不得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否则达成的协议
    •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归责原则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8
      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1)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2)推定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 不因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和所管理的人或物与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 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
    •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具体归责原则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9
      医疗事故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归责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5
      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根据。归责原则是由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为基础的法律上用以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 处理医疗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发生医疗事故后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1、公开与公平原则对于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应当公开、透明、平等地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对公开、公平原则往往贯彻不力,主要表现:一是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责任认定透明度差,有个别的地方偏袒于医疗机构;二是医疗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不愿意向患者公布病历档案;三是忽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不能公平对待医患双方。患者有权利知晓相关医疗信息及纠纷处理情况,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邵门应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