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表现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0 06:10:08 121 人看过

工程变更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形式,包括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以及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4.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6.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形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形式包括工程变更指令、工程变更指示和工程变更确认。其中,工程变更指令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设计或施工图纸,发包人收到工程变更指令后,应在14天内发出工程变更指示。工程变更指示应说明工程变更的内容、范围、工期和费用等,明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的施工措施。工程变更指示应由发包人书面发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变更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工程变更指示是合同变更的依据,也是承包人实施工程变更的依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变更指示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变更的顺利进行。

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形式包括工程变更指令、工程变更指示和工程变更确认。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变更指示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变更的顺利进行。

《建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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