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缓刑制度是如何概括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2:41:12 290 人看过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之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制度。此为我国刑法中的一般缓刑制度。因此,适用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首先,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其次,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再次,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是我国刑法适用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而确立的重要刑罚制度之一,是这一基本的刑事政策在刑罚制度中运用的具体化,也是依靠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同犯罪作斗争的方针在刑罚具体适用中的体现。适用缓刑,既表明了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犯罪行为否定的评价,同时又体现了对犯罪分子一定的宽大政策。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基础上给犯罪分子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教育改造犯罪分子,充分体现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制度简介:缓刑制度的基本概念与作用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制度的规定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被判缓刑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2023-07-12
    77人看过
  • 完善我国缓刑考察制度的建议
    缓刑考察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的滞后,一直是影响我国缓刑适用的重要原因之一。与79年刑法相比,现行刑法关于缓刑考察制度的规定虽然有了明显进步,如,增加了被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事项的规定;缓刑考察机构由79年刑法中的犯罪人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改为公安机关;撤销缓刑的情形更具有层次性,由79年刑法中的只有犯罪人再犯新罪才能撤销缓刑改为三种情形,即再犯新罪、发现旧罪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等等,但是,有关规定在内容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仍存在不少缺陷。我们认为,为了充分发挥缓刑在感化挽救犯罪人方面的作用,现行刑法关于缓刑考察制度的规定尚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增设有关缓刑负担的规定所谓缓刑负担,是指给被缓刑人规定的类似于刑事制裁的义务。其目的是让犯罪人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补偿,以避免由于适用缓刑而没有给犯罪人以任何实质性制裁。设置缓刑负担,可以缓和缓刑制度与罪责刑相适应原
    2023-06-11
    371人看过
  • 缓刑制度的概述具体是什么
    缓刑制度的概述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即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一、对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累犯不能适用缓刑。一、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二、缓刑到期后会自行解除吗缓刑到期后不自行
    2023-03-29
    56人看过
  • 浅议我国刑法缓刑制度和建议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一、我国刑法缓刑制度的定义和特征(一)我国刑法中缓刑的定义刑法缓刑一般的说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条件下,不执行原判的刑罪制度。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至77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
    2023-06-11
    204人看过
  • 我国是如何实施两大制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此外,中国还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参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它保障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我国公证制度的任务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制度的任务是:(1)保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公证机构通过办理各类经济合同、股票、招标、拍卖
    2023-07-07
    342人看过
  • 论我国缓刑适用制度的立法完善
    摘要:对我国缓刑适用制度,可以从缓刑适用形式条件、实质条件以及适用程序三个方面加以完善。具体而言,应当建立罚金刑缓刑制度,适当修正对累犯一律不得适用缓刑的规定;对缓刑适用实质条件的规定应当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规定某些应当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的情节,但同时应保留法官适当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建立我国的法人缓刑制度;应当设置缓刑适用听证程序。关键词:刑罚制度缓刑适用制度立法完善当代刑罚制度发达的国家,缓刑的适用率普遍较高。资料显示,在美国1990年共有250万人在缓刑监督管理之下,比1980年增长了126%,1997年的缓刑人数也保持在236万。[1]而1991年,美国正在执行缓刑的犯人更是达到创记录的约270万,大约是监狱在押犯人数的4倍。在美国的成年罪犯中,大约有65%被给予了缓刑的处遇。[2]在芬兰,通常有2/3的监禁刑被缓期执行。[3]在北欧某些国家,缓刑的适用率更高,例如,瑞典1966年
    2023-03-07
    53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法律制度概述
    国家赔偿法赔偿金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
    2023-07-16
    366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的概念
    一、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的概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再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相关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第二条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
    2023-04-13
    174人看过
  • 对缓刑条件的规定:我国缓刑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我国对缓刑条件的规定是: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2、拘役缓刑考试期限为原刑期一年以上,但不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3、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我国法律对著作权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一)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
    2023-07-13
    229人看过
  • 我国合同法法律制度概述
    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我国法律中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20
    495人看过
  •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概览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
    2023-07-22
    168人看过
  • 我国劳动者休假制度概述
    法律规定中劳动者休假权利是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劳动者权利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下列权利:1.劳动者可以享受平等就业的权利只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就有享受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不能采用不公平的方式来区别对待。2.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劳动者想要出售自己的体力或者是脑动力来获取报酬,可以自由地选择就业的权利,可以选址进入某一个行业或者是工作单位,任何人不能加以阻止。这样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专长,喜好等来选择自己想要从事的工作。3.劳动者可以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是属于依法定制的,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定制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并
    2023-08-04
    481人看过
  • 我国特赦制度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一、赦免的概念赦免是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除其刑的一种法律制度,包括大赦与特赦。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只规定了特赦。二、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建国后,我国共实行过七次特赦。对这七次特赦的特点可概括如下:第一,特赦的对象基本上只限于战争罪犯。除第一次特赦包括部分反革命罪犯与普通刑事犯外,其他几次特赦的对象都是战争罪犯。第二,特赦的范围是一类或几类犯罪人,而不是个别犯罪人。第三,特赦的前提是犯罪人在服刑过程中确实有改恶从善的表现。第四,对需要特赦的犯罪人,根据其罪行轻重与悔改表现实行区别对待:罪行轻因而所判刑罚轻的,予以释放;罪行重因而所判刑罚重的,只是减轻刑罚。第五,特赦的效力只及于刑而不及于罪。即特赦的效力只是免除执行剩余刑罚或者减轻原判刑罚,不是免除执行全部刑罚,更不是使宣告刑与有罪宣告无效。
    2023-06-19
    370人看过
  •  我国国家干部出境、出国制度概览
    该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时,需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工作单位针对申请人出国所持有的意见。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登记人员的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变更相应的登记内容。一、若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则需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工作单位针对申请人出国所持有的意见。(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县(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厅(局)级以上干部;(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代表;(三)涉及国家安全、国有资产安全和行业机密的各部门和行业人员。二、登记人员的基本情况由
    2023-12-19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我国缓刑的制度和特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1、缓刑的特点有: (1)对被告人进行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 (2)被告暂时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具体刑罚不同时判处。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指犯罪分子在受到刑罚宣告后在一定时间内有条件地暂停执行。缓量刑是暂停适用刑罚,而不是暂停执行; (3)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暂停量刑的,由设立的专门机关监督,由专职调查人员进行调查。
    • 对缓刑制度的思考如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对于我国缓刑制度的思考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 如何完善我国的累犯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1
      1、弥补立法缺憾,明确相关概念: 1、“刑罚执行完毕”应明确为“主刑执行完毕”。 2、明确法域条件,承认域外刑罚。 3.修改《刑法》第81条第2款之规定,使累犯可以假释,促进累犯的积极改造。 4.累犯的确立与数罪并罚制度。 2、累犯构成要件中立法增补人格因素。 3、确立单位累犯制度。
    • 缓刑在我国是如何适用的?缓刑期间是否不会被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缓刑在我国是如何适用的?缓刑就是刑罚的暂时不用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或者发现之前有漏罪的,缓刑期满后,原来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缓刑期间是会受到限制的,是需要遵守一定的条件。那么,缓刑期间具体应遵守哪些限制条件呢?请看下文
    • 我国是如何规定终身监禁制度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2
      目前我国规定的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涉嫌严重贪污受贿,被判处死缓,死缓两年期满减成无期徒刑后,对其终身监禁,而且终身监禁并不属于刑罚方式,到目前为止,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也只有一例,并不是所有构成贪污受贿的犯罪分子都会被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