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的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2:12:41 328 人看过

南昌县向塘镇浃溪村民委员会及胡-义付等三十九人

诉南昌铁路局、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

一、污染损害的发生

2001年6月20日,向塘镇黄堂村委会村民胡-义付发现自家饲养的183只种鹅,在河内放养时被回水湾河面上的油污污染,被污染的种鹅全身羽毛都变成了黑褐色,不愿进食,且不断撕毛,随后不断有163只死亡。胡-义付顺着油污污染的水面逆流而上,发现污染源来自向塘机务段的一个排污口。事后,人们发现,除胡-义付的种鹅遭受损害外,向塘镇黄堂村邓*平等七位村民饲养的种鹅也出现生病、死亡的情况,向塘镇浃溪村委会村民余*卿等三十一位村民的水稻田、莲藕塘也出现大面积减产。据当事人初步估算,胡-义付直接经济损失32107.60元,邓*平等七位村民的损失106933.60元,余*鲫等三十一位村民的损失78771.20元。

二、政府部门的处理

2001年6月25日,南昌县环境保护局接到胡-义付等村民的报告后,会同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南昌县向塘镇人民政府、南昌县向塘镇黄堂村委会、沙潭村委会、浃溪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勘查,并于7月24日在向塘机务段召开了由南昌铁路局、南昌县环保局、南昌县向塘镇人民政府及黄堂、沙潭、浃溪三村委会有关人员参加的污染事故协调会。会议商定,成立由南昌县环保局、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向塘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污染事故调查组,同时要求调查组再次对造成污染的原因,污染受损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组于7月27日重新对污染现场进行勘查,并对造成污染的原因,污染受损情况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取证。2002年4月14日,南昌县环保局经调查认定:一、6月20日,向塘铁路排污口,大量未经完全处理的含油废水直接向堂墅港河排放,造成水体严重污染,致使在下游沙潭港头村河段两个较大的回水湾内存积了一层厚厚的油污,村民胡-义付饲养的183只种鹅在河内放养时被污染,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16470元,而堂墅港河南岸的黄堂村邓*平等七村民的种鹅1178只,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10602元;二、6月22日,向铁折返段内几台保养检修的内燃机车,工作人员在用水冲洗时正遇天下大雨,致使大量含油废水渗流到周边浃溪村部分水稻田和莲藕塘中,造成水稻、莲藕不同程度污染,受污染面积174.6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295元。南昌县环保局在认定上述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如下要求:

1、向塘铁路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环境意识,提高防污治污能力,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向塘铁路部门应一次性赔偿胡-义付直接经济损失16470元,赔偿邓*平等七人直接经济损失10602元,赔偿向塘镇浃溪村民直接经济损失39295元,三项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66367元。同时说明,如果南昌铁路局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十五日内与南昌县环保局商洽。南昌铁路局对此意见表示不同意。胡-义付、邓*平等八人及南昌县向塘镇浃溪村委会在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于2002年6月19日向南昌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南昌铁路局、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赔偿经济损失217812.40元。

三、法院审理

南昌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南昌铁路局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该案属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依照铁路运输法院专属管辖的原则,依法应当由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同年7月15日,南昌县人民法院以本案侵权行为地为向塘镇范围内为由,裁定驳回南昌铁路局的管辖异议。南昌铁路局不服裁定,依法上诉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明确规定:“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本案的性质是因向塘机务段对火车头进行维修、保养过程中,因渗油造成环境污染引起的侵权,而对火车头进行维修、保养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不能将该案作为因渗油引起环境污染的侵权案件。2002年9月11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被告南昌铁路局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案作为侵权纠纷,不属于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范围,驳回了南昌铁路局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污染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和相邻关系污染纠纷
    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和相邻关系污染纠纷(1)相邻用水、排水损害,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用水和排水上发生的相邻纠纷。(2)相邻通行损害,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通行方面发生的相邻纠纷。(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损害,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为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时产生的纠纷。(4)相邻通风损害,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通风方面发生的纠纷。(5)相邻采光、日照损害,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采光、日照方面发生的纠纷。(6)相邻污染侵害损害,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因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侵害相邻人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引发的相邻纠纷。(7)相邻损害防免关系损害,是指因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一方在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时损害相邻之不动产的安全而发生的纠纷。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
    2023-04-24
    85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证明自己的损失
    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证明自己的损失加害人须举证损害结果: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加害人,对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环境污染的事实。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国家确定的“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是我们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明确了企业在污染问题上所必须承担的法定经济责任。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一
    2023-04-24
    449人看过
  • 环境污染赔偿损害赔偿情况怎么规定的?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人有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该环境污染是由于不可抗力形成的,侵权人可以减轻责任。一、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中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免责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的认定: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3、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
    2023-04-12
    121人看过
  • 环境污染管理:如何应对污染损害规定?
    环境污染损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消除危害,并赔偿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环境污染损害的,免除责任。新近具有代表性的判例:第三人的财产损害、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环境污染损害(一)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意大利最高法院新近确认了遭受财产损害的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14)该案例涉及一位女士,由于她的丈夫在过人行横道时被一辆汽车撞倒导致重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该女士为了照顾丈夫而辞去了自己的教师工作。意大利最高法院判决认为:受害人的妻子遭受的损害同样属于直接损失,是使其夫遭受损害的同一不法行为引发的后果。因作为主要受害人的其夫遭受的同一交通事故给妻子造成
    2023-07-14
    395人看过
  • 从本案看农作物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鉴定
    [案情]:A村村民陈某每年都在离其村辖区上建造的B水泥厂东南边200多米处的农田里种植西瓜10亩,平均每亩收入1500元。2003年2月上旬,陈某同往年一样在该农田里种植西瓜。两个月后,陈某种植的西瓜枝叶长势良好,并已开花结果。此时,B水泥厂为了减少企业成本,降低耗电量,将排污设备关闭,致使大量的烟尘未经除尘向外排放,并随风漂到A村村民陈某种植的西瓜地上。陈某种植的西瓜枝叶渐渐枯死。陈某认为其种植的西瓜枝叶枯死的原因是B水泥厂排放的超标烟尘所致,遂请了当地县农业局的高级农艺师对该农作物进行鉴定。农业专家们到现场察看后,以当地县农业局的名义作出鉴定结论:认定陈某种植的西瓜枝叶枯死,是B水泥厂排放的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的烟尘引起的,农作物经济损失为15000元。同年4月30日,原告陈某持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B水泥厂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被告B水泥厂认为原告陈某种植的西瓜枝叶
    2023-04-29
    226人看过
  • 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范围的建议
    一、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的建议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被扶养人生活费;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对于上述三种损失,举一个水污染的例子说明:甲工厂排水污染了乙承包的鱼塘,造成鱼死亡,其中死亡鱼的价值即是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尚未到捕获的季节,还可以
    2023-02-22
    170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是什么?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的规定是什么?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污染,定义1:环境中出现的因其化学成分或数量而阻碍自净过程并产生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定义2:外来物质或能量的作用,导致生物体或环境产生不良效应的现象。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是什么?环境评估报告是对你的现状,已经从事生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危害进行一个系统的评判,得出结论,并对你所从事的企业提出相应的建议,根据建议整改,报告交由环保局审核后,环保局还好出具相关意见。三、环境评估的规定是什么难以第一时间掌握评估数据,导致不具备鉴定条件。环境污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污染物排放入开放水域或大气中,若不及时固定鉴定数据,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会被逐渐稀释,导致丧失鉴定条件而无法鉴定,进而致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无法认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无法开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委托鉴定责任机关,委托职责无机构承担。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023-04-27
    165人看过
  • 怎样理解环境污染损害
    1所谓环境,是指影响人类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可见,环境污染致害责任中的“环境”,仅仅指的是自然环境,它是我国目前有能力加以保护并且必须加以保护的各项环境要素的总体。环境污染致害,就是由于人类生产、科研、生活及其他活动向人类生存的环境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物质、有毒物质等有害物以及噪声、臭气等有害因素,这些污染源进入大气、海洋、水体、土壤、动物、植物等各项环境要素,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并使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使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生活受到妨碍。2不通过污染环境的方式,而通过其他方式对环境进行破坏的,不属于污染环境的行为,比如滥伐树木、滥捕鱼虾、诱发森林大火烧毁森林。3环境污染与公害是不同的。公害指的是
    2023-04-21
    463人看过
  • 环境污染分类及危害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市民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市民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
    2023-06-07
    378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是如何举证责任的?
    对于环境污染损害所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应当由受害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举证的,比如受害人因为环境导致身体受到损害的,那么需要举证因此付出的治疗费用。财产受到损失的,那么举证财产的损失多少。一、侵犯个人隐私权怎么赔偿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2)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当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成应当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楼上漏水留下滑倒摔伤赔偿人伤吗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滑倒摔伤需要赔偿。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赔偿造成楼下住户的
    2023-03-22
    487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产生的原因
    1、人口过度增长:庞大的人口对粮食等农产品需求大增,迫使人们高强度使用耕地,乱砍滥伐,以致大量土地被破坏,森林被毁,生态失衡,自然灾害频繁,污染危害加重。2、环境法律意识淡薄。3、环境执法不严。四、环境损害的特性1、社会危害性。2、价值性。3、环境损害的间接性。4、环境损害的复杂性。5、环境损害的多元参与性。6、环境损害的缓慢性。一、环境税的征税客体是哪些人?1.“环境税”:它是以环境中的物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2.“环境污染税”:它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和公害的行为,可以确定为征税客体。这些环境污染行为包括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废热、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行为。3.“环境消费税”:以消耗某种环境资源为征税对象,如美国对消耗臭氧的化学制品征税等。4.“环境资源税”:它以开发、使用、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其名下有:“开采税”、“开发税”、“采伐税”、“
    2023-06-28
    123人看过
  •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能获得哪些赔偿?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包括:1.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2.该污染环境的行为必须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3.存在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事实;4.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在环境污染侵权中,举证责任分配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原告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二、环境污染罪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中,取消了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
    2023-06-28
    291人看过
  • 申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1、信访科根据来访群众填写《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申请表》,初审明确致害人、损失状况和调解请求。2、信访科根据支队主管领导的批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按辖区当日内转交相关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应根据轻重缓急,在三日内进行现场初查,制作初查报告报信访科审查。3、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审查意见,将《申请表》返回申请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申请副本和答辩通知书送达被控致害方,告知其在十五日内答辩并负责提供有关证据。4、被控致害方按期提交答辩的,信访科应于收悉答辩材料的当日内填写《立案登记表》并通知相关监察大队,被控致害方逾期不提交答辩的或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处理的,由信访科制作《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处终止通知书》,送达申请人。5、信访科或监察大队可采取现场勘验,拍照、录音、录像、询问当事人,检查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等手段以得到弄清事情原委的目的,于立案7日内将调查报告并现场材料报支队务会
    2023-06-27
    460人看过
  • 根据环境污染保护法环境污染损害有什么特点
    (一)间接性,与环境污染损害的其它特点相比,间接性是其第一,其它皆由此衍生。这个特点又是其与传统损害的本质区别,即不是直接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而是通过环境这一介质发生的。(二)潜伏性,所谓环境潜伏性是指致害物质一般是透过环境媒介缓慢发生损害的,所谓身体潜伏性是指对人体的伤害也是在人体内逐渐积累而后爆发的。(三)长期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导致的损害多数情况下包括两方面,一是直接损害,如即时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及紧急扑救所花费用,二是其遗留的致害物以及扑救物在环境中持续为害。(四)复杂性,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环境中,首先有各个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交融,再者有各种物质、运动尤其是污染物之间、污染物与其它物质和能量之间的交融,使得环境污染损害的发生呈现多因一果或一因多果的现象。(五)因果关系模糊性,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局外人和事后研究者会觉得事情是如此清楚明白,简直不言而喻,但事实上,要确定赔偿
    2023-03-16
    28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起诉权怎么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免责条件。如果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是引起损害的原因或者不是引起损害的全部原因,则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此外,第三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
    •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时,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8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认定的损害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是人身损害,二是财产损害。同一起污染行为,可同时引起人身和财产损害发生。损害的具体表现形式,城市与农村是有差别的,农村主要是水质、土壤和大气污染。有害物质通过食物和生活饮用水损害农村居民健康。土地和水源受到污染后,种植和养殖业受到损害。而在城市中,居民面临有噪音、光源、射线、大气污染等。大多城市居民比较熟悉噪音、大气污染类型,却常常忽视光源、射线污染类型,我们应当重视起住宅周边发光广告牌、电缆设
    • 环境污染怎样赔偿损害如何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5
      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污染环境罪中污染损害费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7
      1.污染环境罪有两个量刑幅度: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中有明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