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解除强制措施请求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8:25:30 329 人看过

一、检察院对解除强制措施请求怎么处理

1、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等人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以下决定:

(1)经审查,认为法定期限届满的,应当决定解除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

(2)认为法定期限未满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条

二、刑事拘留一般是多少天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天数是3天,当然出现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刑事拘留的天数可能变成14天。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跨越市县犯罪的,由于其流动性很强,给公安机关进行相关调查增加了不少难度,所以此时最长天数可以达到37天。

对于拘留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就可以自行决定,因为公安机关会负责拘留的执行。

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检察院也可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适用拘留。通常情况下,拘留都是需要拘留证的,但是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不要拘留证,即来不及批准制作拘留证,当场便需要即相关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的。

通常情况下,当决定对犯规嫌疑人实施拘留时,就应当直接送往看守所,然后在看守所进行审问相关犯罪。当然因为其他事情的需要,暂时来不及在看守所审问的,可以暂时在看守所外继续短暂审问,但应当在24小时内送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拘留相关文章
  • 检察院是否可以实行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可以根据根据案件情况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原来的强制措施怎样处理1、人民检察院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原强制措施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023-08-13
    363人看过
  • 检察院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怎么取得许可
    一、检察院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怎么取得许可1、检察院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取得许可的规定如下:(1)人民检察院对担任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2)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3)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4)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5)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强
    2023-04-12
    426人看过
  • 刑事再审检察院抗诉请求被受理后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
    1、刑事再审检察院抗诉请求被受理后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2、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听取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听取意见后,仍然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3、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支持或者部分支持抗诉意见的,可以变更、补充抗诉理由,及时制作支持抗诉意见书,并通知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2023-02-24
    173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要变更强制措施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零一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作为有无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大小的因素予以考虑。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逮捕的适用机关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据此,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及审查起诉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应予逮
    2023-02-25
    104人看过
  • 检察院对哪些情形应当提出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一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1、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2、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新的犯罪,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自杀或者逃跑等的可能性已被排除的;4、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5、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6、羁押期限届满的;7、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更为适宜的;8、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刑拘逮捕手段后
    2023-08-06
    25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解除后处理办法
    如果行政机关采取的查封、扣押措施已经届满,且没有相关情形需要继续采取措施,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并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行政机关采取扣押强制措施之后,如果扣押期限已经届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
    2023-11-11
    203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具体解释为?
    一、检察院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具体解释为?检察院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具体解释为:因侦查部门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侦查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
    2023-05-01
    319人看过
  • 检察院强制逮捕,检察院中止审查,会怎么处理
    检察院中止审查后,通常需要等待中止原因消除。比如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在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后继续审查。与此案有关的,等待另一案审结后继续审查,等等。检察院审查逮捕会审查什么《刑事诉讼法》79条规定了逮捕的事实要件、刑罚要件及社会危险性要件,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行为是不是嫌疑人构成的,这些基本事实要首先审查,而对于刑罚要件,即对刑罚事实的证明是贯彻比例原则的要求,谨防“轻罪逮捕”,即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量选择不批准逮捕,最后就是着重审社会危险性要件,社会危险性事实是逮捕证明的关键和重点,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一事实的存在,防止“无必要逮捕”,社会危险性,比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等等。《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
    2023-08-16
    181人看过
  •  检察院对于不予立案的案件处理措施
    这段内容讲述了检察院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的立案侦查程序。公民发现犯罪案件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检察院需在10日内受理案件并确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检察院在处理某些刑事案件时,可以进行立案侦查。这些案件中,最常见的类型是职务犯罪案件。公民发现有犯罪案件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的,检察院要受理案件,确定是否立案,控告人地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10日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1.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包括:1. 公诉案件: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公诉案件包括自诉案件和单位犯罪案件。2. 自诉案件: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案件。自诉案件分为公诉案件的自诉和自诉案件的公诉两种情况。3. 单位犯罪案件: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依法应由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4. 未成年人
    2023-08-18
    101人看过
  • 法院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应对措施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如下: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从公诉的角度看,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拥有诉权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权衡后认为舍弃诉权更为适宜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根据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二是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这里实际包含了两种情形: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另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既属于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同时也属于免除刑罚条件的下述几种情况:1、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3、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
    2023-07-22
    85人看过
  • 强制猥褒罪到检察院怎么处理
    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的处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一、强制猥亵罪被判多少年对犯强制猥亵罪的人,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中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要求从重处罚。二、强奸男会构成强奸罪吗犯罪分子强奸男人的行为不会构成强奸罪,因为强奸罪的侵害客体仅能为女性,强奸男人一般仅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强制猥亵一般判刑多久啊?强制猥亵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的
    2023-06-23
    369人看过
  • 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怎么处理
    1、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批准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实行监督,发现人民法院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条一、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一)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二)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三)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被
    2023-03-02
    456人看过
  •  检察院对二次侦查的具体处理措施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如果有必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进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如果有必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进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
    2023-10-08
    147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后的后续处理措施
    检察院立案后,如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也需要在14天内决定是否逮捕,在逮捕后,要在两个月内移交起诉,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时间不够的话可以向上级申请延长,最长不超过7个月。起诉要在1个半月内审查结束,然后法院决定是不是要提起公诉,如果证据不足要退回公安机关重新审查再进行判决。派出所立案后什么时候移交检察院派出所立案后一个月左右移交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必须结案时
    2023-07-02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刑事拘留
    相关咨询
    • 对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需要写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2
      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逮捕作为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拘留时间的限制,有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拘留期间中无法侦查清楚,而犯罪嫌疑人又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为保证案件的侦查顺利进行和证据的收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逮捕之后,伴随着案件的侦查,导致证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
    • 检察院对于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7
      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作出是否逮捕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 检察院撤诉是否意味着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1
      是的。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如果检察院撤诉就意味着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不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是因上述情况存在的撤诉,就应该解除强制措施,立即无罪释放。
    • 检察院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0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是在刑事强制措施到期后,需要继续审查时,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需审查拘留的必要性。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应当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提请检察院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6
      未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提交逮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