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承揽合同如何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02:25:29 158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可以通过承揽人与定作人均履行了各自的义务而终止,也可以通过解除承揽合同而终止。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可以是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七百七十二条第二款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八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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