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医疗是疾病医疗的清算。如果不报告流产,人流就不在保障范围内。(1)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国家和省份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前十二个月社保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根据生育或流产按规定享受产假的时间确定。也就是说,顺产3个月难产3个半月的多胞胎,每个人在顺产或难产的基础上增加半个月的晚育者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妊娠7个月以上流产3个月以上的妊娠3个月以上不到7个月流产1个半月的妊娠不到3个月流产1个月。(2)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医疗中,保健机构就诊(我市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生育或流产需要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用、生育费用、手术费用、普通病房住院费用和医疗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我市生育保险实施初期,生育医疗费暂实行定额包干,节余留存,超支不补的办法与企业结算。企业可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3000元。(3)产假期间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参照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超过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规定执行的规定范围和标准,包括用药目录在内,诊疗项目中按规定部分自付的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产假后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其标准由市,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公布一次。一次性营养补助费:595元。
领了失业金还能要求补缴社保费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一直没有替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当劳动关系解除时,劳动者提出单位补缴的要求。然而单位却发现,劳动者在职期间一直领取失业保障金,因此拒绝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这笔糊涂账究竟怎么算?
案例回放
赵某原系某厂财务。1999年2月,因企业效益不佳与厂方解除劳动关系。同年3月,赵某经熟人介绍进入某物资供销公司,担任该公司财务出纳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赵某在该公司工作至2001年5月,因公司对不在编临时工进行清理,通知他解除劳动关系。同年6月1日起,赵某未再上班。此后,双方就工资、福利及养老保险费缴纳问题发生争议。2001年10月18日,赵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物资供销公司为其补缴1999年3月至2001年10月的养老保险费;支付2001年6月至同年12月的下岗工资;承担其子幼托费人民币1000元。
然而在仲裁期间,物资供销公司发现,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赵某凭《劳动手册》已向社保部门领取了20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并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遂据此为由坚决不愿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争议焦点:未缴社保费责任在谁?
赵某称其辞职后进入物资供销公司工作了两年多,单位不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单位。其因未签合同无法享受正常的员工待遇才凭《劳动手册》申领失业救济金,现愿意退还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物资供销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有关规定,侵害了其权益,应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并让其享受和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
而公司辩称,赵某系以下岗职工的身份应聘,双方建立的仅是劳务关系。赵某非正式职工不能享受报销医疗费用等相关福利,并提出赵某凭《劳动手册》已向社保部门领取了20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并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不同意为赵某补缴社会保险费及报销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最终判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赵某在物资供销公司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赵某向该公司实际付出劳动并取得了劳动报酬,公司也对赵某实施了管理、指挥、监督的职能,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社保机构向赵某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赵某与某物资供销公司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也不能免除该公司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且赵某已将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医疗金退回社保部门。鉴于赵某与物资供销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应享受报销医药费的福利。2001年6月起,赵某不再至物资供销公司上班,双方的劳动关系于此时解除,赵某要求确认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至2002年1月并要求该公司支付其2001年6月至2001年12月下岗工资的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据此判决:物资供销公司与赵某的劳动关系于2001年6月解除;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为赵某缴纳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人民币9361.2元;赵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人民币588元予以报销。
特别分析
本案的讼争俱因单位未能与劳动者按《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所致。特别涉及已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否可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有依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赵某与物资供销公司间既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即应按规定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
赵某在某公司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申领失业救济金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对此应予批评并应由有关部门对其做出处理。但赵某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并不影响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也不能免除该物资供销公司依法应承担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深圳社保在东莞生小孩能报销吗?
188人看过
-
产检和生小孩如何用社保报销
280人看过
-
没有结婚证社保报销生小孩的费用吗
163人看过
-
老公的社保是否能够报销产检和生小孩的医药费用?
68人看过
-
深圳生小孩社保报销的标准
104人看过
-
云南文山州今年社保报销生小孩能报多少
331人看过
-
生育保险能报销流产费用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6可以。 (一)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1.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2.流产每人次1000元。 (二)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1.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2.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3.药物流产:300元。
-
社保异地生小孩费用怎么报销?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因经营或工程需要由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武汉市统筹区外工作的职工,因生育在异地就医可办理长驻外地生育就医登记,需在《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中人员类别勾选“长驻外地人员”,提供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登记后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现金垫付,于出院后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式一份,拟退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3、代办人身
-
人流没有住院能报销社保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做人流手术不属于生育,所以不能作为生育险报销。人流的费用可以刷医保卡的。如果住院,费用是可以进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的资金刷完以后产生的费用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有参加社保的,只要住院产生的费用,都可以办理报销,不是生育险,而是医疗险,在办理入院手续后向社保驻医院办公室登记即可,出院时现场在医院结算。做人流一般不需要住院,门诊就可以了,门诊的费用可以刷卡,卡上的钱不足的话,是要自己拿现金的,现金部分
-
2022年引产社保报销流程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1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社会保险卡报销能报销医疗费用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2可以。用社会保障卡看病可以报销医药费。所有疾病均可以用社会保险卡报销,社会保险卡的报销时针对不同医疗项目的不同额度来定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