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改办、房管局关于房改房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0:10:31 306 人看过

广州市还有6万多套,面积达400多万平方米的住房已批准采取房改售房备案措施,广州市房改办、房管局近日发出通知:

一、1999年12月31日前已在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房改确权备案的单位,如确权资料不全的,应尽快向市房地产登记所补齐资料办理确权手续。对已建成的单位建房或购买已入住的商品房的确权手续,应在今年5月底前办结;6月底前完成房改售房手续。

二、对199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并在市房屋测绘所办理了备案的住房,应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房屋测量工作,并尽快完成房改售房手续。

三、对1999年12月31日前已在市房改办备案的住房,有关单位应尽快到市房改办办理房改售房审核手续。已建成入住的房改审核工作,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四、对1999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立项建房并已进行分配但又不具备测绘条件,且在市房地产登记所、市房改办资金处办理了备案,预交了500元/M2房款的住房,应抓紧完成房屋竣工、测绘、房改售价评估等工作。

五、对1999年12月31日前对单位在建的内部集资建房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尽快按房改政策理顺产权关系,办完有关手续。

六、原购住房面积未达本人职务住房分配标准中限,需实行货币补差的,各单位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上报审批手续。

七、已实行房改备案的住房,评估计价应以购房人1999年12月31日前的职务为准。

八、对前来办理房改手续的单位,除备齐房改售房有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交有关备案通知书。

九、如发现备案的房屋因违反规定不能确权、房改的,经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协调小组讨论后,作退案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改房相关文章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已改制城中村土地房产转让和抵押问题的通知
    天河区、白云区、芳村区、海珠区、黄埔区、荔湾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明确已改制城中村土地房产的转让和抵押登记操作,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城中村转制改造的有关政策,现就已按照国有土地性质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的城中村土地房产的转让和抵押事项通知如下:一、已改制城中村房地产的《房地产权证》上注记了“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的,视作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注记“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视作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二、由于已改制城中村的土地所有权性质已经转变为国有,因此,已改制城中村土地房产的转让和抵押登记适用国有土地房产的转让和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三、已改制城中村土地房产转让和抵押登记的具体操作问题(一)已改制城中村房地产转让后,对买受人核发的《房地产权证》不再注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3-06-10
    66人看过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广州市房地产纠纷仲裁试行办法》的联合通知
    各区(县)人民法院、房地产管理局:为了认真贯彻《广州市房地产纠纷仲裁试行办法》及时正确地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试行,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各自的主管部门反映,便于统一研究解决。一、管辖分工范围:(一)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继续由市、区人民法院受理。1.涉外房地产纠纷案件(含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租赁纠纷)。涉外房地产纠纷的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及无国籍人,均适用本条规定。如属简易案件,当事人一方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市仲裁委员会亦可受理。2.属于房地继承(分产)纠纷案件(地产是指有偿使用土地部份)。3.属于房地产典、押纠纷案件(地产是指有偿使用土地部份)。4.征地拆迁的回迁纠纷案件以及1988年4月1日从化会议纪要已明确了的征地拆迁案件立案范围的规定。(二)下列房地产纠纷应按《
    2023-06-10
    197人看过
  •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代理房款监管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目前,我市房地产中介代理业务活动中买卖双方当事人成交的房款由中介公司代管交接,存在着行为不规范、责任不明确、房款转移风险较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代理行为,防范中介代理风险,加强房地产中介代理业务的监管力度,根据国务院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情况,现就加强房地产中介代理房款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地产买卖代理业务中不得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房屋买卖当事人的交易房款。二、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采取在银行设立中介公司保证金账户、客户活期存折监管账户或其他形式的监管账户的方式,实行专款专用,中介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挪用。三、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与买卖双方当事人、银行共同签订房地产买卖交易房款监督支付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交易房款支取和转移的条件、程序。四、房地产中介机构到杭州
    2023-04-22
    214人看过
  • 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明确住房补贴发放若干问题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印发关于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府〔1998〕21号)的精神,切实做好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操作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凡属在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职务发生变动的,须填报《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务变动住房补贴明细表》(见附件1),从变动职务的次月起按新任职务计发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二、凡属在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发生下列情况者,须填报《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停止发放住房补贴明细表》(见附件2):(一)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二)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辞去公职、擅自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三)已去世的。三、凡属在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但在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已参加工作的,须填报《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去世人员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明细表》(见附件3),按其参加工作至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的实际工作年限
    2023-06-10
    386人看过
  • 批转市物价局、房产局《关于深化改革直管非住宅公房租金的请示》的通知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配合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改革城镇直管非住宅公房租金的通知》(苏价涉字[1992]第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拟自1993年6月1日起,对我市10区直管非住宅公房租金进行调整,具体意见如下:一、调租原则这次调整直管非住宅公房租金的原则是:有利于推行房屋商品化的进程,实行成本租金与协议租金相结合,逐步缩小成本租金的范围,扩大协议租金的范围;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发展,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扩大再生产;根据社会各行各业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类型,采取优惠、减免、缓交租金等措施。二、调租范围凡单位和个人租用的城镇过管非住宅公房,包括将住宅改为百住宅使用和擅自将非住宅改为住宅使用的公房,均属这次调租范围。三、成本租金(一)租金基价:按房屋本身的建筑造价加前期工程费用(每平方米120元)为房屋本身的综合成本造价,根据规定
    2023-06-10
    61人看过
  • 批转市国土局房管局关于加强广州市农村房屋租赁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市国土局房管局拟定的《关于加强广州市农村房屋租赁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市国土局房管局反映。关于加强广州市农村房屋租赁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市国土局房管局2000年11月6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房屋的租赁管理,扩大房屋租赁管理的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办〔2000〕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辖区范围内农村房屋租赁的管理。本方案所称农村房屋租赁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建设的村、镇集体所有或农民私有的房屋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或提供他人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仓储等,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租金的行为。二、实施机构。广州市国土局房管局是本市
    2023-06-10
    444人看过
  • 广州房改房公摊面积问题须知
    一、目前能否申请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答:可以。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有两种途径:(1)按原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2)在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换、赠与时一并购买。可由房改房产权人自行选择。二、按房改政策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程序是怎样的?答:按房改政策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程序是:(一)房改房产权人向房屋原产权单位提出申请;(二)原产权单位向市房地产测绘所申请测绘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三)原产权单位对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进行评估计价;(四)备齐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豪贤路193号)三楼办文窗口收件;(五)窗口取件后到单位的住房基金开户银行办理缴款等手续;(六)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办理注记已购买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及归档手续。三、在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换、赠与时一并购买房改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价款是多少?答:在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换
    2023-04-22
    396人看过
  • 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财政局关于做好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省、市房改政策,根据《印发关于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府【1998】21号)的精神,切实做好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1997年9月29日(不含9月29日)之前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离退休人员。二、发放办法1989年9月30日以前离退休的人员2005年一次性发放完毕;1989年10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离退休的人员2005、2006年分二年二次发放完毕:1998年3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2005至2007年分三年三次发放完毕。三、几点要求1、请各单位在2005年3月10日前务必将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有关表格和资料(包括《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附表1、《广州市住
    2023-06-10
    20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常州市农村草危房改造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民政局: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3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我省农村草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完成农村草危房改造的意见》,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参照《江苏省农村草危房改造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订了《常州市农村草危房改造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件:常州市农村草危房改造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计划,管好用好草危房改造帮扶资金,确保2004年6月底全面完成我市草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完成农村草危房改造的意见》(常政发(2003)20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农村草危房改造帮扶对象和资金补助范围。农村草危房改造帮扶对象为:纳入常州市草危房改造帮扶计划的所有农户。资金补助范围为:辖市、区所有有改造任务的乡镇。第二条建立常州市农村草危房改造帮扶专项资金,资金来源
    2023-06-10
    472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修改《公有住宅楼房售价及调节因素》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市局产权产籍处、市场管理处、测绘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94]京房改办字第054号《关于1994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及有关政策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对1991年市房政字(91)第399号文件中规定的《公有住宅楼房售价及调节因素、装修设备计价标准》(简称调节因素)进行部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调节因素发给你们,凡1994年及以后按成本价或标准价作基础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实际售价,一律依此调节因素计价。房价的计算公式按市房改办[94]第054号文件规定执行。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公有住宅楼房售价调节因素┌───┬──────────────┬────┬─┬─────┬──┐│项目│调节因素│系数│项│调节因素│系数│││││目│││├─┬─┼──────────────┼────┼─┼─────┼──┤││一│二环路以内及售房单位认为较好│1~3%││南、北
    2023-06-10
    86人看过
  • 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商品房屋办理产权登记领证和交易手续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穗府办〔1986〕23号关于《广州市房屋交易暂行办法》规定:“买卖房产必须到广州市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手续”:“房屋归属应当清楚,并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市建委关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又规定:“经营出售的房屋必须向房管部门办理登记领证和交易手续”。根据上述规定精神,为加强商品房屋的产权管理和交易管理,现对各开发单位所出售的商品房屋的登记领证和办理交易手续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属已建成出售而未进行产权登记领证和交易监证手续的房屋,开发经营单位应按每幢房屋出售情况列表册填报(格式附后)并按本通知要求在一九八六年十月底以前向我局房屋产权登记所办理产权登记审查确认,并由该所核发《商品房屋产权证明书》,凭买卖双方合约(或合同)到市房屋交易所补办交易监证过户手续后,发给买方产权所有证。逾期不办将视作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看待。二、从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凡属综合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屋,
    2023-06-10
    257人看过
  • 广州:备案房改房6月须办妥
    广州市还有6万多套,面积达400多万平方米的住房已批准采取房改售房备案措施,而未能赶上末班车?熣馀?滞留的合法乘客怎样搭车,广州市房改办、房管局近日发出通知:就此作出规定。一、1999年12月31日前已在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房改确权备案的单位,如确权资料不全的,应尽快向市房地产登记所补齐资料办理确权手续。对已建成的单位建房或购买已入住的商品房的确权手续,应在今年5月底前办结;6月底前完成房改售房手续。二、对199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并在市房屋测绘所办理了备案的住房,应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房屋测量工作,并尽快完成房改售房手续。三、对1999年12月31日前已在市房改办备案的住房,有关单位应尽快到市房改办办理房改售房审核手续。已建成入住的房改审核工作,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四、对1999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立项建房并已进行分配但又不具备测绘条件,且在市房地产登记所、市房改办资金处办理了备
    2023-04-22
    70人看过
  • 市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武政办〔2011〕27号)文件要求,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对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
    2023-06-14
    81人看过
  •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文号:苏价服[2004]175号各市物价局: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繁荣房地产市场,努力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市场价格配置资源的作用,决定进一步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切实规范价格行为。现就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扩大住宅商品房价格市场调节的范围。随着人民群众对居住质量要求的提高,住宅商品房建设的标准和功能日益提升,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内涵已经并将继续发生变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改进管理方式,主要对中低价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放开高档化的住宅商品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高档化的住宅商品房由各市自行界定,年内价格放开。二、以市场评估方式确定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价格。目前我省经营性用地尤其是房地产开发用地越来越多地以市场招投标的方式出让,土地价格已经主要由市场来形成,土地价格活跃与否已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晴雨表。今后在普通住宅商品房
    2023-06-07
    15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改房
    词条

    房改房是指职工在按照国家成本价补足房价后,按照拥有的房屋的产权比例,取得完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住房。 房改房是公有住房的一种,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购买房改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审核,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 更多>

    #房改房
    相关咨询
    • 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杭州市市区房改房管理办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房改房包括:(一)职工、居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
    • 市关于合厨公产房改私产房对于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 办理广州市房改房具体需要哪些资料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6
      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广州市房改房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 有谁知道杭州市房改房出售政策,转让房改房有哪些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4
      有效证件如下: l、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复印件; 3、夫妻双方现有职级证明; 4、同户籍居住成年人共同签字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 5、原购买公有住房或安居房、集资建房买卖协议书。
    • 看了好多关于房改房纠纷的案子,房改房能卖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房改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低于成本价的标准价购买,产权由个人和单位共有;第二种是以市场价购买,产权完全归个人;第三种是以成本价购买,产权也归个人。即房改房可分为部分产权的房改房(第一种)和全部产权的房改房(第二种和第三种),前者指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从而取得住房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后者则指职工以成本价购买住房,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