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土地使用权2024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3 02:52:54 205 人看过

一、无为县土地使用权2021有哪些规定

《土地管理法》统一规定进城落户农民依旧可以享受到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用地权益,消除农民因进城而对农村土地产生的顾虑。

土地承包流转他人耕种或抵押贷款,甚至退出承包地也可以拿到补偿金,农民的收入不仅仅来自于种地。无为县居民因土地使用权可以拿到多样化收益。且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民自愿基础上,不能强制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

二、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一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第二章国家土地所有权第三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四条依据一九五O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一九六二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五条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六条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第七条国有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用地以及依法留用的其他铁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农民
    2023-03-01
    115人看过
  • 军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军用土地管理,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军用土地是军队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包括下列范围:(一)陆军设防、海防、空防、通信、二炮阵地、军队人防工程,试验场地,试验基地,训练场,靶场等国防工程用地;(二)部队、机关、院校、医院、疗养院、科研单位、干休所、家属院等营区用地;(三)军用仓库用地;(四)军用铁路专用线、公路支线和输水、输油、输气管线用地;(五)军队系统工厂、农场、马场、矿山、林场、果园、养殖场、盐场等用地;(六)军队系统的宾馆、招待所、商店等用地;(七)军队明确保留的旧机场用地和其它用地。第三条军用土地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规划,合理使用,保障战备需要,方便部队
    2024-02-01
    419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2017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政策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明确入市范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2023-08-07
    281人看过
  • 股东投入土地使用权出资有哪些规定?
    (一)出资条件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第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二)履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付和产权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法条链接: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
    2023-04-10
    493人看过
  • 2022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一、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1、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层次性问题当今社会,城市化在不断加快,总体规划在不断调整,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在不断增加,如果在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中不分层次,不分对象,一律允许其保留集
    2021-12-12
    92人看过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分析,有哪些规定?
    一、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分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法释〔2000〕14号)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二、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
    2023-06-03
    318人看过
  • 2024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2018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a.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b.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c.因赠与或继承、买卖、交换、分割地上附着物引起;d.因土地交换、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
    2024-04-04
    102人看过
  • 2024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哪些
    土地在国内是非常紧缺的资源,在我国城市中房屋的价格非常昂贵,更别说是土地了,农村土地使用在现代来说非常常见,不过使用土地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的,不缴纳土地使用税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在国内对此管理非常严格。土地使用税政策是什么呢?2017年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
    2024-01-19
    498人看过
  • 海丰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办理有什么规定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办理时限14(工作日)三、办理地点海丰县城红城大道与铜钱山路交汇处四、办理机构海丰县国土资源局五、办理材料六、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实施机关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023-05-11
    11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2、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3、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4、使用权类型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5、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上都会标注土地使用权年限的,但国土部门是严格根据国家法律制度制定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如果土地使用证书上标注的使用年限是30年,那肯定是登记错了,现实生活中也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状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3-08-12
    104人看过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有哪些惩罚,有哪些规定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有以下惩罚:如果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有哪些惩罚,有哪些规定?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打官司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请律师的好处?如果你和对方在案件事实上各执一词,且证据混乱,或者法律问题比较疑难,又或者案件结果对你的
    2023-12-02
    35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上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哪些要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一般国务院会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将其进行多方使用,例如:《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而且每个城市也有可能有不同的变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谁缴纳一般由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土地出让金应按不低于成交价40%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土地出让金应按全部地价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有异议的按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的40%计算。
    2023-08-16
    466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区别
    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法律咨询:划拨的土地能不能像出让的土地一样办理抵押?如果能,其与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有什么区别?作为贷款人,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抵押贷款承担的风险哪个更大些?律师解答: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租赁,抵押时,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但必须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签出让合同。而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的使用权,可以单独设定抵押。因此,作为贷款人,划拨土地承担的风险更大。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
    2023-05-04
    18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
    2023-02-17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无为县土地使用权规划怎么写?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4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 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四,具体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8
      土地使用权分一般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8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0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它又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 地方规定50年规定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0
      土地使用权是50年的规定是指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以及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