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逮捕的定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20:33:51 66 人看过

逮捕是经检察院、法院批准或者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之一。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在逮捕后,除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外,被逮捕人的拘留期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

被法院逮捕定义是什么

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或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如果是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如果是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还必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许可,方可决定或批准逮捕。逮捕的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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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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