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的作用,具体如下:
1、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考虑赋予某些特殊债权,或其他权利的特殊效力,以确保该权利能够优先于普通债权;
2、可以按照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物权优先权详细有哪些体现
(一)当物权与债务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务。例如,享有担保物权的人较之一般债务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当然,法令和司法实践也赋予某些债的关系具有优先效能。如已租借的私有房子由租借人出卖时,承租人享有优先于别人购买该房子的权利。但这种优先效能不是依据物权发生的,所以不具有优先于物权的效能。
(二)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建立的物权优先于后建立的物权。即物权相互间也有优先效能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能够在同一物之上建立多个物权,例如为担保同一债务而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相同的担保物权,此时应当依据建立时刻的先后顺序断定物权的优先效能。物权之间的效能依据物权建立时刻的先后而断定,这是一般准则。在不同品种的物权之间的优先效能要依据详细情况断定。例如约束物权的效能优先于所有权。由于约束物权正本就是依据所有权人的意志设定的物上负担,起着约束所有权的效果,因此约束物权效能要优先于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救助对象的优先权
126人看过
-
优先权对专利申请的保护作用
210人看过
-
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458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
192人看过
-
申请日与优先权日
98人看过
-
刑事赔偿优先于民事优先受偿权对吗
69人看过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
专利申请优先权怎样要求优先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28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其原则同样适应于我国申请人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所谓本国优先
-
申请人能享受优先权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1申请人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申请人的优先权是如何算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其原则同样适应于我国申请人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 本国优先权指申请
-
pct申请有优先权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6PCT申请不是必须具有优先权,但是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事实上,所谓的PPT申请就是申请国际专利,否则的话专利只在本国受到保护。PCT的本意就是专利合作条约,申请者本人在递交申请材料的时候也是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并且同时向多个国家递交申请专利,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费用。
-
债权人在没有申请保全措施的情况下,主张优先权是否优先于债务人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2法律并没有专门为债权人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债务人财产上设定优先权。但如果申请保全措施的债权人与其他没有申请保全措施的债权人同等分配债务人的财产,前者为查找债务人财产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及其对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财产所作的努力将会得不到回报,就会挫伤其积极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积极性。为平衡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与没有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在债务人财产受偿上的利益冲突,笔者主张采取有限优先原则,为此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