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取保候审并不等于认罪了,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认罪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犯罪后逃逸的;
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
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
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
以下情况不需要申请,就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嫌疑,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不认罪的行为,是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其实,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做笔录的时候全部都翻供了,肯定检察机关还是要对公安部门提交上来的这些证据再次进行审查,确保证据充分且没有任何程序上的违法行为的话就一定会提起公诉的。不可能因为犯罪嫌疑人自己不承认罪行就没办法将其绳之以法了,除非犯罪嫌疑人自己也有和侦查机关相对立的证据作为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缓刑与取保候审的关系如何?
132人看过
-
取保候审与缓刑的关系
443人看过
-
取保候审与判刑的关系
378人看过
-
取保候审与缓刑的关系
76人看过
-
取保候审与缓刑的关系
450人看过
-
取保候审与判刑之间有何关系?
272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取保候审认罪是如何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做一下解答,取保候审跟认不认罪没关系。不认罪,但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犯罪证据的情况下,符合取保条件的,也可申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
-
-
取保候审的律师传讯关系如何?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5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取保候审与户口有关系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2法律上取保与户口无必然关系。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缓刑与取保候审的关系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8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缓刑与取保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