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因应房价高开高走高不可攀和政策调控愈调愈高的情势,民间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应运而生。遗憾的是,这一新生事物在不少地方或陷入难产或胎死腹中。温州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成功拿地成为全国第一个吃螃蟹者殊为不易,令人兴奋。
该不该给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出生证,在我看来答案是肯定的。以温州为例,首先,其顺应了普通民意诉求。与其他地方一样,房价过高是温州民间启动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发起者在媒体发布召集消息后即有3000多人打电话咨询,民众需求十分旺盛,最终有260人成为个人集资建房会员。耐人寻味的是,会员中大部分为买不起房的普通百姓,市营销协会成员、市县郊来市区生活工作者、市区住房困难户各占三分之一。其次,其合法合规。因为项目运作符合市场化规则,合理合法未有违法违规运作,温州市政府遂给个人集资建房项目成功拿地提供了宽松环境。再次,其降低了房价。温州个人集资建房建成后每平方米成本将远远低于周边楼盘成本价,比同路段房价便宜30%到40%,真正让会员百姓得到了现实实惠。
我注意到,对个人集资建房项目时下存在诸多质疑反对声,温州实践证明专家担心的矛盾和问题可以或可以通过努力迎刃而解。比如有人担心个人集资建房项目运作缺少专业资质,温州只有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公司才有资格参加土地招投标,他们以2%管理费委托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操作,使问题不成其为问题。
比如有人担心资金安全存在后虞,温州对于会员筹集的1亿多元资金交由银行保管,只有在集资建房代表、银行、开发商、地块所在村委会4方到齐的情况下才能行使支配权,保证了资金安全使用。再比如有人担心项目成本要比发展商贵,对这一质疑,温州通过成立住宅合作社聘请专业人员组织管理,使开发的住宅成本与开发商不相伯仲。至于有人担心有投机者浑水摸鱼,我以为这是多余的,一来国家不断打击加大炒房投机力度,二来可以预先建立防范机制有效防止。我倒是想,如果真要说负面影响,影响的是房地产商的暴利和官商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不是其他。
更何况,个人集资建房实质是一种民间力量和民众智慧参与房市调控,是人民群众用另一种方式为政府分忧排难。个人集资建房不仅给望房兴叹的消费者带来第二种选择和第二次机会,让政府居者有其屋的施政目标实现有了第二条途径;而且其出现对于整个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说也是一大利好,因为它藉以转移房屋需求和影响平抑房价,可以促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健康和走向成熟。据专家说,在国外这种个人集资建房模式十分普遍,已经成为欧美国家解决低收入工薪阶层住房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我坚持认为,只要合法合规合范,地方政府不应当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亮红灯,而应多一点呵护和催生。
央视调查数据显示,有95%的人支持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43%的人认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一种全新房地产开发模式;有89%的人会考虑选择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尽管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已经成为广泛的民意诉求和民众意愿,但其远未达到完美无缺无懈可击的境界,相反还十分稚嫩须要倍加呵护。民众对于个人合作建房还存在国家是否给予政策支持、能否像商品房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合作成员之间如何建立信任等多重担心。而在我看来,作为前无古人的新生事物,有担心很正常,这些担心正是政府呵护的方向,而不是限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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