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民法典的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1 23:18:42 466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有什么规定

订立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贷款人提供的情况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与借款人资格有关的基本情况。比如,作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借款人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借款人是自然人的,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时,还需要借款人提供有关产品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材料,以便于贷款人确定借款人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市场、生产经营是否有效益,能否做到不挪用所借资金等。

二是借款人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可以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的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使贷款人全面充分地了解借款人实际帐面资金的运作情况,以便贷款人能判断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能力。借款人还应当提供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使贷款人了解即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在总体上把握借款人的经营和资信状况,保障借款的安全。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民法典的借款合同定义是什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提供真实信息义务是怎样的
    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一、提供真实信息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真实信息义务解读:1、提供商品的质量真实信息。如不能把混纺说成纯毛,不能把次品说成正品。不能把人工种植的人参说成老山人参,不能把自家养的螃蟹说成阳澄湖大闸蟹。2、提供商品真实性能信息。不能把保健品说成药品,不能夸大药品的疗效,律师不能包打包赢,医生不包治包好,办辅导班不能包学包过。3、提供商品的真实用途。4、提供商品的真实有效期。不能擅自修改、伪造有效期。5、提供服务要明确服务的内容。如保健
    2023-05-01
    489人看过
  • 民法典的合同签订当事人保密义务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合同签订当事人保密义务有什么规定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比如当事人要购买一种机器,可以向很多生产或者出售这种机器的商家发出要约邀请,邀请向他们发出要约,介绍所生产或者出售的机器的价格、性能、技术指标等。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会了解到这种机器的性能标准、技术细节等许多情况,这样就可以更有把握地选择商家订立合同。《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民履行其保密义务要求是怎样的1、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3、不
    2023-06-19
    308人看过
  • 借款人需要向贷款人提供什么情况
    需要提供的情况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借款人资格有关的基本情况。比如,作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借款人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借款人是自然人的,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二是借款人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可以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的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使贷款人全面充分地了解借款人实际帐面资金的运作情况,以便贷款人能判断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能力。一、借款合同是实际合同吗借款合同是实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二、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
    2023-03-07
    42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贷款人未按约定提供借款的后果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贷款人未按约定提供借款的后果是什么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二、借款约定有违约金,还能要逾期利息么实践中,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是可以一并主张的,即在借款人没有在按照约定的期限内还钱,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并且计算不归还本金的逾期利息。因为违约金是双方事前约定的,对未来对方出现违约的情况自己能得到救济的条款,只要一出现违约,不论是否给对方金钱上造成实际损失,非违约的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023-06-19
    193人看过
  • 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1、房屋的权属情况;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中介公司诉委托人要求支付中介费的,法院认为“中介公司作为具有房地产居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理当恪守守执业规则,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况,据实、公正地向委托人
    2023-02-04
    188人看过
  • 民法典的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是什么民法典的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第三百七十六条【地役权人的义务】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二、地役权的性质是什么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2.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4.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三、地役权的特征1.地役权是存在
    2023-04-30
    200人看过
  • 借款时借款人要提供哪一些情况
    需要提供的情况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借款人资格有关的基本情况。比如,作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借款人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借款人是自然人的,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二是借款人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可以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的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使贷款人全面充分地了解借款人实际帐面资金的运作情况,以便贷款人能判断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能力。一、农村房屋抵押可以进行吗那要看你有没有红本了,如果有红本房产证的话,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的话,只能找民间机构看他是否愿意以你的房子抵押贷款给你了,如果借贷机构肯贷给你的话,还要找律师公证才行,手续费还得你自己承担。农村自建房能不能贷款分两种形式:(一)农村自建房中也是可以采用贷款形式的,对于这个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并且还要满足一定的
    2023-03-07
    181人看过
  • 定作人提供材料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775条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一、承揽加工需要合同期限吗承揽合同一般是有期限的。承揽合同的期限,由定作人和承揽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二、共同承揽人的义务是什么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着
    2023-06-24
    412人看过
  • 借款人应该认真履行还款义务!
    无论借钱多少不还,只要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都可以起诉。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借钱不还报警多少钱立案正常的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并不受理立案。民事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受理立案,法院受理立案不受数额限制。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
    2023-07-01
    470人看过
  • 民法典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有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二、网络用户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声明后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网络服
    2023-06-19
    106人看过
  • 民法典提前还款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提前还款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1.招商银行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三个月的利息,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2.建设银行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三。贷款一年到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二。贷款两年到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一。3、农业银行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按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为贷款利率除以12个月减去还款月数。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之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则不收取违约金。如已采取过提前还款的,一年之后再申请者,也不收取违约金。4、工商银行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5、中国银行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
    2023-04-13
    12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当得利的定义有什么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当得利的定义有什么规定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什么案件才能定不当得利案由案件构成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定为不当得利案由。(一)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二)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
    2023-05-03
    134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寄存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寄存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委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保管人收取了保管费,才能依约履行保管义务,因此,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是寄存人(委托人)的基本义务。2、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为寄存人(委托人)保管物品,委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的物品,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不交付保管物品,保管合同不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品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
    2023-04-12
    109人看过
  • 民法典的法定救助义务有什么规定,其他法定救助义务
    一、民法典的法定救助义务有什么规定1.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法定救助义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二、其他法定救助义务1、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如父母有救助子女的义务、丈夫有救助妻子的义务2、职务上、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此即国家工作人员基于其职务而产生的履行公务的职责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合同行为和自愿接收行为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先行行为导致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者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
    2024-02-01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①房屋的权属情况; 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③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由于居间
    •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展期应当是什么情况?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6
      借款合同展期规定如下: 借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借款展期实际上是对原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变更,因此,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
    • 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8
      1、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有效婚姻证明)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未婚的提供近期(二个月内)未婚证明。 2、购建房合同(一式三份)、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且签订时间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一年;购买二手房贷款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交易契税单;建造自住住房须提供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用地
    • 对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真实情况,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撤销其报检注册登记、报检从业注册。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报检手续,未按
    •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第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第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 第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