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是否有自主选择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17:00:22 150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监护人产生的方式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法主动选择自己的监护人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去世,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则由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由于被监护人通常缺乏或受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他们无法主动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如果被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那么则一般是由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法 律 规 定 监 护 人 有 哪 些 ?

监护人是指在法律上负有未成年人或成年人监护责任的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其他近亲属、朋友或组织等。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教育和合法权益,确保被监护人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扶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教育和合法权益;

2. 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3. 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

4. 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不得干涉其自由、尊严和利益;

5. 爱护被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或侵害其合法权益。

监护人应当尽到职责,确保被监护人得到充分的保护和支持。如果监护人没有尽到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护人应尽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包括生命、健康、教育和合法权益,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得虐待、遗弃或侵害其权益,并且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不得干涉其自由、尊严和利益。如果监护人没有尽到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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