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承担具有哪些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9:31:58 361 人看过

实践中公司债务承担最容易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混淆,公司债务承担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公司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事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二)基于债权产生的抗辩权也随债务承担移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

(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分公司的特点:与总公司相比,分公司具有哪些独特特征?
    和总公司相比分公司有如下特征: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同都是由总公司来签署吗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同并非都是由总公司来签署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可以签订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就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
    2023-07-22
    198人看过
  • 民法典的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
    一、民法典的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并存的债务主要是第三人和债务人协商之后,债权人确定其愿意加入共同债务的偿还,如果在
    2023-06-19
    459人看过
  • 债务融资有哪些特点、优缺点
    1、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2.与股权融资相比,债务融资除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外,还可以提高企业所有权资本的资本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一般不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第二,债务融资的优缺点是什么1.与股权融资相比,债务融资的成本更低,融资速度更快,方式更隐蔽租赁的优势在于企业购买运输车辆不需要融资,因为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此外,租赁很可能使企业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最后,租赁可以增加企业的资本回报,因为它减少了总资本债务融资的缺点是当企业陷入金融危机或企业战略不具备竞争优势时,还款压力加大了企业经营风险,租赁的缺点是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受到限制,因为资产的所有权不归企业所有
    2023-05-07
    307人看过
  • 分公司注销债务用哪些方式承担承担
    分公司注销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注销也应当由总公司作出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一、分公司注销怎么起诉分公司注销可以起诉总公司,没有总公司或总公司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止诉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字、章程和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分公司的合同纠纷起诉谁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2023-04-07
    447人看过
  • 上市公司债务违约怎么办,公司债务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债务违约怎么办上市公司出现债务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公司债务承担的方式有哪些公司债务的偿还比起民间借贷来说,方式更多种多样,具体有以下几种:(一)货币偿还可以说这是最常用、最典型的债务清偿方式,按照债务的种类、金额以货币直接清偿。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债,也可以给付现金。(二)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公司账款是指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
    2023-04-19
    491人看过
  • 有担保债权证书有哪些特点
    债权凭证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强制执行后现有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为债权凭证。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的,可以凭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而且,保证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保证期没有约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理:1。一般担保的,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共同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超过约定期限和上述1、2项规定期限的,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2023-05-08
    393人看过
  • 公司债务应该由谁承担哪些人要清偿公司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要是公司股东、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特殊情况下,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讨债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公司的债权人不可以向股东讨债。但并不是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清偿债
    2023-03-13
    303人看过
  • 探讨免责债务承担与并存债务承担的区别及特点
    1、债务承担的性质不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特定承受,即第三人是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则属于新的债务负担,因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结果并不导致原债务人免除其合同债务,而且第三人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不必相同,所以应该视为一项新产生的债务负担,并非债务的特定承受。2、二者主体的变更不同。一个是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一个是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并列成为债务人。3、二者成立的条件不同。一般理论界认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因为原债务人要退出债的关系,所以其转移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因为原债务人仍然在债的关系中,所以其转移债务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4、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方式和范围不同。免责的债务由新的债务人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原债务人和新加入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免责债务承担的要件是什么1、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一般而言,以
    2023-07-08
    197人看过
  • 债务承担纠纷之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现将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列举如下: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
    2023-06-01
    462人看过
  • 债权债务承担协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债权债务承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1.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债权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3.双方就债权债务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4.违约责任,即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5.争议的解决方式。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在公司关于股权的转让有很多,股权转让使得公司管理变得多样了,股权在公司中担任着重要角色,股东们需要依靠股权来维持自己在公司中的分量,所以就有了在各个公司中的股权准转让活动。那么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也随之产生,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范文股权转让与原公句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本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年月日签署。合同双方:出让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受让方:1、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曰在江苏淮安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注册
    2023-07-29
    253人看过
  •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债务承担方面有哪些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民间借贷中哪些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首先,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成立保证责任是以订立保证合同为前提的,而保证合同只能以书面方式订立,口头方式无效。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特殊约定,应推定保证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实践中常见的“担保人”大多都须在担保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其次,共同债务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债务人即共同借款人,是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初就应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最后,债务加入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加入即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后,原债务人未退出的情况下,第三
    2023-08-11
    478人看过
  • 分立后的公司应承担哪些债务?
    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办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
    2023-07-06
    90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由哪些部门承担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股东或者第三人对债务作出了承诺,由承诺人承担清偿责任;无人作出承诺可以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一、企业注销公司后债务怎么办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的处理办法依法可以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完毕,才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义务人应当对债务承担责任。二、公司注销后债权怎么处理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
    2023-04-02
    176人看过
  • 债务承担有什么特征?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4、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一、民法典规定合同如何变更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二、债务转移合同订立有恶化条件订立债务转移合同的条件有:1、债务人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因为债务承担的前提是债务必须有效
    2023-06-19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公司债券具有的特点有哪些,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如10年或20年)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公司债券具有的特点有哪些,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 债务担保有哪些类型?有何特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9
      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有哪些特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3
      1、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权利能力的公司是设有公司法人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有什么特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7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责任 1、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
    • 债的担保具有哪些特点,什么是债的担保?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3
      特点: 1、担保具有从属性。 2、担保具有自愿性。 3、担保责任的承担具有或然性。 4、担保具有财产权性。 5、担保具有变价性债的担保,就是某个人与他人产生债务关系,但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特别找了一个第三人出来帮忙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