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完还能上班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6 18:48:16 372 人看过

一、工伤赔偿完还能上班吗

在依法获得工伤赔偿之后,受害员工依然拥有复职的权力。

对于七至十级别因工伤所导致的劳动关系的解除了或终止了的情况,基金会将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向各员工提供一笔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资金;而雇主则需承担责任并通过自身的财政状况向受害员工发放一份等值的伤残就业补助款。

针对一至六级别的工伤伤害,由于企业无法为其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来进行恢复工作,这些员工将被批准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依靠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来维持基本生活开支,直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后才能办理正式的退休手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算工伤吗?

若遇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事件,并非必然被判定为工伤案例。

唯有当该意外肇事者并非受害劳动者本身,且在车祸之中并未承担主要责任之情况下,方能将其视为工伤。

反之,如果遇到的车祸事故系由受害劳动者本人负有主要责任而引发,那么便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这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外来因素对处于上下班途中员工,所产生的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如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以及火车事故等,均可被视为工伤范畴。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n(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n(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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