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探析是什么?
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探析是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规定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各种具体罪名和处罚规定,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款物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包括:个人受贿罪、斡旋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个人行贿罪、个人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罪。包括: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不申报罪。
三、贪污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贪污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
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
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
5、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雇请的工人为自己干活等。
6、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
7、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运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贪污的行为。主要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微机侵吞公款、套取利息,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技术手段侵吞股金、红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n(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n(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n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n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n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贪污贿赂罪量刑标准标准贪污贿赂罪
487人看过
-
什么是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53人看过
-
最高法将统一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标准
354人看过
-
刑法量刑标准:贪污贿赂罪如何划分?
140人看过
-
新刑法贪污贿赂罪怎么规定,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
183人看过
-
2023贪污贿赂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479人看过
-
贪污贿赂罪量刑标准标准贪污贿赂罪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1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
-
贿赂罪成立条件是什么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5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在经济交流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处罚规定】受贿罪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从重处罚。
-
什么是贪污贿赂罪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8对于什么是贪污贿赂罪,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贪污贿赂罪归为一类,主要是从反腐败的需要出发,贪污贿赂犯罪的共同特点在于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败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
-
贪污贿赂罪是民事犯罪还是刑事犯罪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5贿赂是一种刑事案件,而不是一种民事案件。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索取财产,或者非法接受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调查案件立案标准(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个人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上2、.个人贿赂金额不足5000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1)因贿赂造成国家或社会利益重大损失的。(2)故意制造困难,勒索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
-
贪污罪量刑标准什么是贪污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9贪污罪的认定标准是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诚信,但主要侵犯了职务诚信。二、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第三,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第四,主观方面,本罪必须来自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