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采用回避原则,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复议机关公正地审理行政复议。如果复议人员与其所处理的行政复议存在着利害关系,就有可能徇情枉法,影响复议裁决的公正性。因此,行政复议必须坚持回避原则。回避原则的主要内涵是:
1.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与行政复议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所谓利害关系,是指行政复议的裁决结果涉及到复议者或相关人员的自身利益。所谓其他关系则是指复议人员与行政复议或行政复议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除利害关系之外的其他关系,如与当事人一方是近亲属等。只要上述两种关系中的一种存在,当事人即可申请回避。
2.回避原则只适用于行政复议人员。由于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我国宪法确立我国行政机关实行行政负责任人负责制。因此,回避原则只适用行政复议人员。行政负责任人即使与行政复议所涉及的行政复议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关系,当事人亦不能申请其回避。因为在实行行政负责任人负责制的行政复议机关中,复议决定最终要经过行政负责任人的签发才能正式公布。所以,申请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行政负责任人回避实际上是无意义的。但是,如果行政负责任人确有违法之处,当事人可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以求公正地解决问题。
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申请的方式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法院的告知义务:一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二是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三是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可以申请回避的期间:在案件开始审理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在民诉当中,申请回避只需向审判长申请即可。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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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直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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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复议申请回避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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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中止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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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的驳回复议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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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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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税人税务行政复议回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2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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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复议的调查回避?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4行政复议人员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的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调查回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代理人;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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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行政复议法回避怎么回事?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4行政复议法没有做复议人员回避的规定,难以保证行政复议案件的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是建立在行政隶属关系之上的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这种关系天然的注定了行政复议存在官官相护之嫌,行政复议机关和作为被申请人的上下级部门之间具有领导关系或者业务指导关系,有的还带有着共同的利益。行政复议法没有作出对复议人员回避的规定,很难保证行政复议案件的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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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通知书回复是否可以转入行政复议?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0信访答复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因此无法申请复议。 行政行为是指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本案中的信访答复不具备这一特征。行政机关信访答复的作出是基于申诉人的申诉,信访答复也是对申诉咨询内容作了明确的说明,是告知行为,不能引起申诉人权利、义务的变更和灭失。因此,信访答复不可转入复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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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回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5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