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可以进行出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0:01:50 140 人看过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可以进行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吗

不能出租有居住权的房产,因为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当然如何当事人之间约定可以将该房产租出去的,则也可以出租。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二、农村房屋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在农村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的,买卖农村房屋时,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有效。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房屋居住权是否要做登记

房屋居住权要做登记。在《民法典》中有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可以设立居住权的房产有哪些
    可以设立居住权的房产需要具有合法的所有权,一般在以房养老的赡养中设立居住权、在遗嘱继承中设立居住权、在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时设立居住权、在法院无法对房屋强制执行时设立居住权。一、民法典居住权年限为多少年居住权期限以居住权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或者是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到期。《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可以继承吗?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
    2023-04-04
    154人看过
  • 租赁合同能否设立居住权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可以设立居住权,但设立居住权期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租房不合法,租赁合同有效吗按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1、房屋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
    2023-02-11
    117人看过
  • 居民住宅可以看进行马路监控吗
    老百姓一般不可以申请看马路监控。因为摄像头会涉及到他人的隐私,而且事关执法,只有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才有权查看。有特殊情形的,普通人经过登记可以查看马路监控。此时当事人申请的,向派出所说明事实和理由,证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然后向派出所提出请求,派出所如果认为有必要的,才会同意当事人查看监控。城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契约标准版<p>甲方:_________</p><p>乙方: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p><p>户主:_________</p><p>为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供用热,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p><p>一、供热时间</p><p>1、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至次年____月____日,供热时间实行(1)24小时;(2)17小时5:00-22:00。</p><p>
    2023-08-04
    225人看过
  • 居住权夫妻单方可以设立吗
    婚后的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的处置,重大决定等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共同来决定。在房屋设置居住权,就属于关于这个房屋的重大决定,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决定。当然,如果一方在房屋设置居住权的行为,另一方已经事先知道或者是后来知道了但是没有表示反对,也是有效的。一、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所得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租金不是孳息,它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是一种经营行为。当事人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二、有贷款的房子离婚要怎么分割按揭贷款房离婚时房产分割,应具体分
    2023-03-13
    494人看过
  • 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一、离家出走多年离家出走两年还有居住权吗?如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无论离家出走多少年都是依然属于房屋的主人,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民法典规定人在居住地能不能转让居住权的原因是什么居住权不可以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三、居住权取消了吗居住权可以取消,
    2023-06-19
    129人看过
  • 居住权怎么设立,设立居住权适用哪些情形?
    一、居住权怎么设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单说,房屋所有权人在为你设立居住权后,你有权居住、使用该房屋,其设立期限可以是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生。那么居住权该怎么设立呢(一)订立居住权合同根据《民法典》第367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但是你们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要记住,设立居住权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遗嘱设立《民法典》第371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这个法条是什么意思呢类似案例中许女士的做法,遗嘱人生前可以在遗嘱中明确为特定对象设立一个居住权。遗嘱人死
    2023-04-11
    415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居住权带来哪些影响?
    民法典未禁止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出售。《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是无偿的(双方有约定除外)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需要去房管局登记才能生效。订立居住权合同注意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②住宅的位置;③居住的条件和要求;④居住权期限;⑤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合同拟好后,当事人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律师补充:“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项权利,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法律意义上的“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居住权的制度优势在于其法律保障力度非常强,居住权人的身份不同于承租人,当发生第三人侵害房屋权利的情况时,居住权人可以物权人的身份向第三人主张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救济。居住权是一种排他性物权,若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就
    2023-05-07
    154人看过
  • 有居住权可以出租户口本吗?
    有居住权不可以出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是不得转让、继承、出租的。一、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离婚后取消居住权吗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房屋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
    2023-06-26
    333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房屋所有人也可以设立居住权,但居住权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居住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在与房屋所有人约定之后,拥有的对于房屋的居住权,也就是说,即便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房屋所有人也可以设立居住权。一、如何解决永久居住权问题每一个国家对永久居住权的法律规定都不一样,而且不同的地方办理的程序都是不同的,首先要明确自己是要办理哪里的永久居住权再起思考准备什么。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一)居住权的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
    2023-04-04
    308人看过
  •  住宅权设立的不同方式
    本文介绍了居住权设立的几种方式,包括依据合同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及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这些方式主要适用于涉及离婚或分家析产、以房养老、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又需保障居住权益等情形。居住权设立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依据合同设立居住权。在涉及离婚或分家析产、以房养老、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又需保障居住权益等情形下,均可自愿签订合同设立居住权。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3.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 以 生 效 法 律 文 书 设 立 居 住 权 要 注 意 哪 些 ?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要注意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因此,在设立居住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合法性:设立居住权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2023-09-04
    71人看过
  • 住宅小区居住设施管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根椐物业管理合同,只负责住宅小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管理重点在共有部分。住宅小区的房屋使用过程中有自然或人为损害,有使用过程中产权人与使用人、不同产权人之间及房屋中设备和与公用设备之间等因使用关系而产生的各种需要调节、管理的多种环节。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管理是受各系统市政部门所有者的委托,代管各系统的运行状况及运行结果,代缴各种有关费用。一、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什么工作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建立物业档案:物业管理公司会建立一个物业档案,包括物业设计施工图、住户档案、物业产权档案、电子信息档案等。2、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对住户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其中包括对严禁改动的墙体、承重结构、装修队伍管理等;3、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管理,如花草树木养护修剪、杀虫、施肥、补种栽植等工作;4、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护、养护,主要包含
    2023-06-24
    452人看过
  • 什么叫居住权房屋不可以出租
    意思就是拥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可以出租。每一套大产权房子都拥有三种不同的物权属性,分别是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居住权。居住权是独立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外新增的第三种属性。可以理解为单纯给居住人设置的一个物权类型。带有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无偿设立、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也就是说,在租赁他人房屋的时候,不仅要关注房东对该房屋是否有产权,还要审查一下房东有没有在该房屋上设立居住权,一旦该房屋上被设立了居住权,则该房屋不能被出租。一、房屋的居住权怎么办理房屋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二、居住权人一定可以出租房子吗?居住权人不
    2023-04-04
    274人看过
  •  房产可否用于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公民在合法范围内享有在他人房屋内居住的权利。然而,已查封的房子不得买卖或抵押,查封期限为两年。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需要居住时,这些房子可以被居住,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居住权是可以存在的。对于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需要居住,那么这些房子是可以被居住的。但是,这些房子不得进行买卖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是不可以居住的。查封的期限人民法院查封的期限为两年。能否在查封的房子里居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查封的房子属于被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财产,权利人不得擅自居住和使用。如果权利人擅自居住或使用被查封的房屋,则其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此外,《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占有人占有的他人不动产或者动产,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查封的房子,如果权利人擅自居住或使用,不仅违反了法律规
    2023-10-23
    350人看过
  • 住宅出租的期限
    不可抗力
    一、住宅出租的期限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
    2023-06-10
    13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是否无偿进行设立居住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3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公民可以对设立居住权房屋进行转卖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 2、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 设有居住权的住宅能出租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28
      一般,设有居住权的住宅不能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 在遗嘱中设立居住权到何时设立居住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8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即有权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么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应自继承开始时设立。即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不采登记生效主义,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权人可在取得居住权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出租居住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4
      居住权一般不能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也没有租赁收入的权利,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