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及受赠人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签署赠与合同;之后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最后凭过户的相关材料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费用后,受赠人就可领到房产证。
房屋赠予过户流程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一般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的主要手续和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房屋的户主,也就是赠与人需要先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说到的“赠与书”。(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二)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
(三)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根据规定,房屋赠与过户还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需要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一下材料:
1、房屋赠与过户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和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当以上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之后,就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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