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消协反映,近年来消费者与有关商品房的投诉不断增多,仅今年上半年各级消协就已受理此类投诉近
1、3万件,列各类投诉案之首。近来,本报连续登载了几篇有关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纠纷的文章,今天起,我们还将陆续刊发这方面的报道,以期引起社会关注。从这些报道中读者会发现,在房产纠纷中,消费者应有的权益常常得不到维护,明显成为市场交易中的弱势群体。更令人不解的是,许多购房者在上当受骗后竟求告无门,久告无果,可怜无助。中消协投诉部信息也显示,在他们接到的众多房产投诉案中,最终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微乎其微,受害者大多得不到真正保护,遗恨重重。为此,本报希望就谁来维护购房者权益的问题,引起一场讨论,开发商、管理者、消费者均可投书本报,发表看法,提出建议,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出谋划策。
本报关于消费者杨先生因轻信某某2008楼盘广告上当,所交2万元定金至今无法讨回的报道公诸报端后,一些消费者纷纷来电,询问杨先生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某某2008楼盘为何还在大做广告。并被评为2001年十大明星楼盘?记者就此进行了追踪采访。
投诉后的情况
杨先生告诉记者,某某2008楼盘虚假广告被曝光后,他连续十几天不断接到从某某2008楼盘附近打来的谩骂和恐吓电话。杨先生将投诉之后遭到报复的事通报了中消协,几天后中消协投诉部告诉杨先生已和某某2008楼盘总经理楼云先生联系过了,他回答的是:1.关于退还定金之事,某某2008楼盘董事长王征想不通。因为某某2008楼盘的广告是经过报社审查的;
2、楼云说他自己想通了,可以退还定金,但要求杨先生必须向他赔礼道歉,因为杨先生骂了他,损害了他的名誉。
杨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这简直是咄咄怪事,好比一个人抢了另一个人的东西,被抢者到处申诉,并遭到谩骂,抢人者还理直气壮地说:只要被抢的人赔礼道歉,就可以把东西还给他。杨先生说:这个比喻很形象地把前一个时期北京楼市某些开发商的行为方式和道德水准以及消费者可怜无助,求助无门的境地刻画出来。杨先生说:网上楼市论坛是消费者提供发表意见的公开场所,言论要负法律责任的,我怎么敢骂人呢?更何况对某某2008楼盘不满的又不只我一个人,难道网上发表对你不利的言论都得由我负责吗?
开发商的态度
近日,记者给某某2008楼盘的楼云先生打电话询问有关杨先生因广告误导上当,所交定金能否退还杨先生时,楼云表示:定金无法退还。记者又问楼云:最近某某2008楼盘被评为北京2001年十大明星楼盘之一,作为明星楼盘就应有明星的风采,模范执行国家各项法令法规。楼云则说:请你和我的助手谈。
受害者的感受
杨先生告诉记者:我之所以投诉某某2008楼盘是因为北京房地产市场太不规范了,陷阱防不胜防,广大消费者屡屡上当受骗,起码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这和一个迈向国际化的大都市,将要承办2008年奥运会的中国首都形象极不相称。我代表的是北京所有在购房交易中受骗上当的消费者的利益和心声。但在我的投诉过程中,也深深感到无奈。购房经历把我拖得筋疲力尽,投诉之后更是遭到沉重打击,我深深感到买房难、投诉更难,谁能为广大消费者解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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