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清算引发的执行纠纷案的解决方式有:
1、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2、被执行人仍不成立清算组的,法院可以采用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清算,委托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一、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有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对债权人来说就很有利了,这种情况下债务人还拒绝还钱就不仅是侵犯到了债权人的利益,因为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是一定要执行的,不执行就代表不是国家司法权威,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还试图转移资产的,法院就可以对债务人司法拘留。
二、《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执行措施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零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零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零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一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合同纠纷解决办法:拒绝履行如何处理?
197人看过
-
伤残评定引发的纠纷,如何解决?
367人看过
-
土地互换引发纠纷,如何解决?
399人看过
-
衣服商家拒绝退货引发纠纷
325人看过
-
高利贷引发的纠纷如何妥善解决
86人看过
-
离婚不离家引发纠纷如何解决
118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老人偏心引发的赡养纠纷如何解决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29负有赡养责任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老人其它赡养义务承担者,既有义务赡养老人,同样有权享受继承老人财产份额的权益。若在老人分配财产过程中出现分配不均等问题,当事人可寻求所在地的相关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解决。值得强调的是,赡养义务分配与老人是否存在偏心无关,即便老人有所偏颇,所有成年子女仍应平等地负担起赡养父母的职责;倘若有任何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享有要求该子女支付赡养费用的权力。
-
银行拒贷引发买房纠纷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8、房屋性质 如果是小产权房,那您可得小心了。小产权房仅有销售合同没有产权证明,房产登记部门是不认可的,一旦遇到政策性用地开发,银行有可能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风险,因此这种房子银行是直接拒贷的。
-
在空白纸上签字引发的纠纷如何解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8一般情况下,如果上的签名是真实的,那么就推定借条上的内容就是真实的。如果我们想推翻该借条的证明效力的话,根据证据规则,那就必须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否则就会认定该借条的效力。所以当拿着我们签名的借条催要借款,而我们又没有借款时,一定要积极收集相反的证据,而不能一味以不知情为由对抗债权人。当然,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借条是大额借款,债权人还有就借款的支付凭证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就会认定借款证据不足。避免
-
如何解决差价商品房引发的纠纷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0针对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自行决定是否取消购房协议或向违约者进行索赔。此外,我们鼓励广大业主团结合作,共同维权,促使政府监督机构更加关注,共同消除已购房产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
-
纠纷案件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如何处理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9按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相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